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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打出免检称号属违法


[  慧聪网    更新时间:2009/6/3  ]    ★★★

        摘要:以前在电视广告上,大家经常能看到食品厂家打出“国家免检产品”的口号。新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食品打出“免检”称号

    以前在电视广告上,大家经常能看到食品厂家打出“国家免检产品”的口号。新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进口食品标签全是外文

    郑小姐喜欢吃进口食品,小区门口的进口食品店有什么新货,总会电话通知她。老板炫耀着跟她说:“这是原装进口食品,你看,连中文标签都没有,全英文的。”郑小姐也从来没有质疑过商品的质量问题。

    而《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必须人人看得懂。包装上还得标注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没有中文标签、说明书的,不得销售。

    食品添加剂乱添加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

    这一条款表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食品安全法》规定添加剂在许可范围内才能添加,严格按食品添加剂目录来,加入了除此以外的任何物质,都属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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