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质监局在清查全市包装材料标识行动中,发现47家食品企业的包装材料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部分食品标签存在配料标注不全的情况,如白酒企业未将使用的香料予以明示,糕点企业未明确标注具体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名称,所有食品标签均无产地标识。
对此,执法人员与这些食品企业签订了《食品企业包装标识使用承诺书》,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采取加贴、补充等措施完善有关添加剂、食品产地等标识内容;大部分企业承诺在2009年年底前将使用新版标识,有3家白酒企业因库存大,承诺在2010年年底前起用新版标识。
据了解,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任何食品标识在包含原有标注内容下,都应当标注食品产地和食品配料清单。食品产地应按照行政区域划分标注到地市级区域,食品配料清单中各种配料应按生产加入递减顺序予以标注。这有利于防止企业质量欺诈,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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