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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标准滞后,消费电子产品投诉翻倍


[  北京商报    更新时间:2009/3/13  ]    ★★★

  昨日,工信部旗下中国电子商会公布了去年接受的消费电子产品投诉情况。据统计,去年中国电子商会“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共受理电子投诉106608宗,比2007年增加了49817宗,增长幅度达92.41%。

  中国电子商会副会长王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兴消费电子行业,如平板电视、数码相机发展迅速,而行业内现行的法规和标准对新兴行业并未做出规定,使得企业和消费者在出现纠纷后,无法可依,互不让步。”

  现行的“三包”法规出台较早,对于快速发展的消费电子行业,显然“力不从心”。如在平板电视领域,关于平板电视主要部件及保修期限的界定,一直是争议最多、维权最大的难点。现行的电视机“三包”规定依旧沿用1994年实施的标准,传统显像管电视的主要部件包括显像管、行输出变压器、高频头和集成电路,享有3年免费保修服务,但平板电视无论在零部件及工作原理上,都与传统显像管电视存在很大的区别,平板电视企业因此拒绝遵循现行的“三包”法规。

  此外,国外的很多产品召回制度已经实施多年,但国内目前还缺乏相关的召回制度。在近期出现的东芝电视竖线门事件中,消费者强烈要求东芝召回问题产品,但国内家电行业召回制度处于真空状态,导致消费者与企业都不让步。

  王宁还强调,金融危机来临后,一些企业战略性退出某类产品市场,其退市后的售后服务也开始成为当前一大不可忽视的问题。未来,政府相关部门在健全相关法规的同时,还将与企业一起做好售后服务,特别是“家电下乡”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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