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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电巨头牵手亦真亦幻能否突重围


[  商务周刊    更新时间:2005/7/16  ]    ★★★

习惯了相互之间“绞杀战”的中国彩电企业,能够携手走出一条新路吗?

  中国的彩电企业在经历了残酷拼血的价格战、手脚被缚的反倾销以及黄世仁逼债式的知识产权官司之后,竞合终于成为这些“码头搬运工”们痛定思痛后的共识。

  5月28日下午,李东生、赵勇、侯松容、王殿甫、郭则理等中国彩电业9大核心企业的首脑,在北京王府饭店中心会议室携手亮相,高调宣布已对中国彩电行业未来发展达成7项共识,进行战略合作。

  “今天,大家能够坐在一起,开诚布公地交换意见,这是中国彩电业一个崭新的开端,同时也意味着我们这个行业有了和谐、共赢、发展的基础。”TCL集团总裁、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会长李东生在会上说。

  在这次高峰会上,9家企业宣布成立技术标准协调、知识产权协调、国际市场协调、国内市场协调四个专业委员会,每个专业委员会设一家主任企业。这其中,技术标准协调委员会将率领九家巨头参与各项行业标准的制定;知识产权协调委员会着手组建中国彩电产业专利池;国际市场协调委员会促进9家企业海外资源的整合,推动行业在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的合作;国内市场协调委员会则将探索与国美、苏宁等不同业态之间的沟通合作方式。

  “逼上梁山”

  “企业的生存环境变化了,企业的生存方式也要改变。”作为国际市场协调单位,康佳集团品牌管理中心业务经理常齐领告诉《商务周刊》,整个技术环境和竞争环境的变化,造就了彩电企业间沟通合作的基础。

  事实上,尽管2004年中国制造和销售彩电达到7200多万台,占据全球总销量的55%,但严峻的形势已经将在产业链低端徘徊良久的中国彩电业推到了绝境。

  2004年5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中国彩电在美倾销成立,长虹、TCL等应诉的中国彩电厂家被加征20%—25%的反倾销税,而没有应诉的企业税率则高达78.45%,随着其他经济体也陆续对中国彩电进行倾销调查,中国的彩电出口受到很大影响。

  除了反倾销面临的共同问题,专利技术方面中国企业也遭到了国外同行的围剿。2004年7月,索尼来函要求国内彩电企业向他们缴纳有关视频技术方面的专利使用费,加拿大TRI-VISION电子公司则提出其拥有V-CHIP(童锁)专利技术,就是与TCL有密切合资合作的欧洲消费电子巨头汤姆逊也向中国彩电企业提出了专利费要求。

  香港康佳副总经理常东告诉《商务周刊》,目前汤姆逊、索尼、TRI-VISION电子公司等企业只是向普通模拟电视征收专利费,还未涉及代表电视行业发展方向并成为中国企业“救命稻草”的平板电视领域。“对中国企业来说,进军高端不仅同样会因缺乏技术而带来同质化竞争,而且越来越多的专利诉讼会向我们涌来。”常东说,“单兵作战已经难以抵御以标准和专利为矛的国际市场竞争。”

  在销售渠道方面,彩电企业更加尴尬。一方面它们难以在国外建立自己的销售渠道而受制于人,比如即使是长虹、TCL、康佳这样在国内名望很高的品牌,出口却90%左右都要贴上国外品牌,自己的品牌只能进到中东和印尼,缺乏渠道支撑使得我国彩电企业在国外仅仅是一个打工者。

  另一方面,以国美为代表的国内商业资本对工业资本的挤压,也使彩电企业步履维艰,利润见底。早在2000年,国美便因挑战国内数十家彩电企业设定的最低限价而激起了产业资本的反弹,熊猫、长虹先后停止向国美供货以表示抗议。随后几年,彩电企业在家电连锁集团面前更处弱势,两年前,甚至出现了长虹在某城市因得罪商业资本而遭禁售的例子。最近,国美更要求另一家电巨头海尔为其建立库存中心,并购买爱多品牌,直接进入制造领域。工商互搏加剧了整个彩电行业与流通渠道的矛盾,事实证明,单个企业无法与强大的渠道商相对抗,甚至连话语权都没有。

  彩电全行业的调整与靠拢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悄悄进行。去年8月,根据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的章程,TCL当选为4年一届的会长单位。“在反倾销、专利诉讼等多种困境下,TCL觉得行业协会应当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TCL集团多媒体事业本部总工程师徐洪涛告诉《商务周刊》,2004年下半年,TCL开始以视像协会的名义召集9家企业开会,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2004年8月底,新担任视像协会会长单位的TCL做东,国内9家企业的彩电部门负责人齐聚深圳,对当前中国彩电行业面临的共同问题进行讨论,初步确定了成立四个专业委员会的思路和具体领衔企业,并确定在2005年召开高峰会对外界公布。

  2004年12月,借视像协会下半年度会议的时机,9家企业再次在长虹召开会议,继续从企业品牌建设、国际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技术创新战略等方面展开讨论,呼吁通过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和中国企业技术及产品标准等方式,整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各种可控资源,规避中国彩电企业在国际化战略中的全球贸易风险。

  会上,作为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秘书长的国家信息产业部广播电视处处长白为民指出,随着大平板电视时代的来临以及数字电视和3C融合的发展趋势,彩电业既迎来产品多元化、技术多元化和用户多元化的新机遇,又面临知识产权、反倾销等非贸易壁垒的挑战。她希望,新时期的中国彩电企业形成战略协同关系,掀起“竞合”热潮。

  今年5月18日,由海信做东,TCL、创维、康佳、长虹等企业在青岛召开最后一次预备会议,对5月28日高峰会及新闻发布会的议程、文案以及参会的企业和人员数量进行整理。

  据悉,高峰会上成立的四个专业委员会今后将通过企业交纳会费的方式成立常设机构。9家企业每年召开两次峰会,各家企业首脑就全局性、原则性的问题进行讨论;各个专业委员会则每年举行2—3次会议,对各自领域内遇到的具体问题及加强合作的方式进行协商。

  目前,四个专业委员会正在最后确定各自的章程和工作计划。“我们的工作计划是由易到难,年内我们将组织各家企业坐在一起讨论知识产权、技术壁垒、反倾销等问题,讨论行业里怎么步调一致和能够共享的经验。”常东告诉《商务周刊》,中期康佳会组织建立彩电企业内部协调通信平台,实现海外市场的商务信息共享,特别是政治风险、法律风险、客户风险。

  常东表示,彩电联盟在中期还有一个规划,就是建立对外谈判联盟,平衡各家企业的产能并与市场需求相配套;远期则计划推动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合作建立公共基金,与国内金融、物流配套企业合作走向国际市场。

  更多的专业委员会目前还在运作初期,比如知识产权委员会一方面梳理各家企业的专利,建立CRT彩电专利池,以应付国外对于CRT专利的围剿;另一方面则计划集中国内彩电企业在高端电视方面有限的哪怕是边缘的专利,以避免重复研发,并求得今后实现与国外的专利互换。当然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也向《商务周刊》表示:“这些都是长远计划。”

  海信作为技术标准协调委员会的负责人也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新闻中心喻海涛告诉《商务周刊》,下一步工作会围绕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展开,但并不是意味着9家企业联合起来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而是我们经过协调来呼吁国家有关方面尽快出台一些相关的重要技术标准和要求,这样更加符合企业的利益”。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科技政策所张胜博士指出,四个专业委员会的核心就是技术与渠道。他认为,“要寻找中国彩电工业的困境与出路,必须在技术方面采取专利池的集体研发策略,增强对外谈判能力;在渠道方面,则要实现工业资本与商业资本结合,共同在国外建立销售渠道。”

  多层次的交流

  当然,仍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次高峰会“作秀的成分多,务实的成分少”。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交流部主任冯晓曦也向《商务周刊》承认,现在各个委员会也是刚刚运作,对所讨论的一些计划最近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动作。但不可否认,过去相互攻讦的中国彩电企业之间的沟通与接触近两年确实在增多。

  去年4月,时任创维董事局主席的黄宏生造访长虹,与当时尚未退休的老帅倪润峰就数字电视技术合作的可能性进行讨论和交流,两家在竞争中颇多积怨的企业坐在一起,一时引起了很大轰动,甚至由此爆出了长虹、康佳、创维等几大企业将组建中国彩电集团的传闻。

  今年4月,在李东生提议下,TCL、长虹、康佳、海信四大巨头的定期会晤机制业已展开,四家企业的首脑大约每两月举行一次聚会。据有关人士向本刊介绍,其目的之一就是集中四家的力量与供应商、渠道商、金融物流服务提供商展开谈判,争取更加优惠的条件。

  如果上述沟通与交流对彩电企业来说还是务虚的话,那么各种标准工作组及产业联盟的建立,则加强了他们之间务实的沟通与合作。

  5月25日,AVS产业联盟成立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此产业联盟是由联合信源数字音视频技术有限公司召集,TCL、海尔、创维、华为、海信、浪潮、长虹、中兴、上广电等12家企业参与组建,目的就是共同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AVS标准的产业化应用。

  AVS标准工作组秘书长黄铁军告诉《商务周刊》,AVS是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的简称,数字电视时代来临,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信源编码数据必须经过压缩后再经过解码,才能形成高清效果,信源编码标准不仅是数字电视能够发展的关键,同时也是高清晰度视盘、流媒体和多媒体等数字音视频产业的共性基础,因此,TCL、创维、长虹、海信等主流彩电厂商都参与到标准工作组中,贡献相关的技术以推动AVS在中国的产业化。

  “截止今年5月31日,AVS标准工作组会员已经达到133家,在AVS标准中有70%是公共知识,30%是新技术(包括专利),在大约50项专利中国内企业提供的要占90%。”黄铁军告诉《商务周刊》

  AVS产业联盟的重要企业——联合信源数字音视频技术有限公司除大股东中科院计算所外,厦新与TCL也分别以500万元入股。这家成立于2004年7月的技术公司,注册资金4000万元,负责设计并小批量加工符合AVS标准的编解码芯片,并通过核心技术的转让,以无形资产方式投资专业芯片公司实现核心技术的产业化。今年年初,创维又与联合信源建立了联合实验室并投资。通过联合信源,TCL、创维、长虹、海尔等多家彩电企业建立了一个技术交流的平台。黄铁军表示,今明两年,借助12家联盟企业的支持,AVS可能会在EVD、手机、IPTV、卫星数字电视、移动数字电视等方面寻求产业化突破,最早在今年10月份就可以看到创维的AVS电视机。

  目前,国外与AVS直接对应的是MPEG-2的升级技术MPEG-4,MPEG-4相关专利拥有者包括索尼、东芝、微软、通用电气(GE)等,由MPEG LA公司代收专利费,但由于MPEG-4收费过高,一直未在国际上得到积极推广。目前,MPEG-2依然是国内外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数字音视频产业广泛采用的信源编码标准,显然,在下一代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标准方面AVS与MPEG-4形成了直接竞争。

  除AVS外,彩电企业之间合作与交流的另一个平台是闪联。目前电视有两大技术,一是数字电视技术,一是显示技术,其中的核心技术中国企业都不掌握,70%以上的专利都在国外,于是中国彩电企业纷纷投入彩电与其他消费电子产品的融合等应用型技术标准的研究,闪联正是这样一个组织。两年前由信息产业部科技司批准,以联想、TCL、康佳、海信、长城五家企业发起、7家单位共同参与的闪联标准工作组,目的就是通过制定中国自己的标准,让信息、办公、娱乐产品能够协同共享。

  已经加入闪联的TCL、康佳、海信等彩电企业达成协议,将各企业被工作组确定的必要专利放入专利池,由工作组统一管理,闪联成员也各自承担部分研发任务,TCL负责测试认证,应用研究归海信负责。

  “消费电子行业过去都是模拟技术,产品技术相互分隔,而现在数字技术,把消费家电、互联网和通讯等产业的技术勾连在一起,产品构造模式发生改变,这种情况下,企业就有希望摆脱同质化竞争,在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下一起坐下来做点事情,搞技术,搞标准,一致对外。”常齐领告诉《商务周刊》,康佳的“闪联”电视已经在去年底推出,今后将推出更多基于闪联标准的产品。

  5月26日,在北京科博会的一个分论坛上,闪联工作组组长孙育宁宣布,“闪联”即将成为国家推荐性标准,这意味着闪联的产业化推广得到了国家支持,彩电企业之间的技术与产品合作也将更加深入。

  前景难料

  外部的巨大压力和产业升级所带来的宏大机会,让向来打生打死的对手坐在了一起,甚至开始了技术专利的共享,彩电联盟形成的四个专业委员会,也势必将各彩电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向前推进一大步,但不可否认的是,旧怨并未一笔勾销,各企业目前仍处于全方位的同质竞争中,更何况,竞合不仅有合作,同样有着竞争。对于各方来说,无论是竞争中合作,还是合作中竞争,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电子视像协会把大家召集起来,希望大家能够搭建一个交流和沟通的平台,但9家企业各自情况不太一样,在这个平台上能不能形成一个进一步的协调组织,或者建立进一步的合作,这有待于时间的检验。”作为知识产权协调的主任企业,长虹新闻发言人刘海中直言不讳地说。

  刘海中认为,建立四个专业委员会仅仅是从企业角度来考虑问题,不能把它的功能、地位、影响无限夸大。他提醒道:“四个专业委员会在目前状态下能起到良好的沟通就很不容易了。”

  事实上,由于企业利益的存在,在峰会前后确实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甚至有些企业之间为了争位次或者是否做一些牺牲而发生争吵。显然,企业老总们聚会再亲密,也无法掩饰背后激烈的较量。

  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另一个关键性问题是,国内彩电企业目前还不具备紧密技术合作的基础。“他们掌握的专利多是外观和实用新型专利,并没有太多对各方今后发展举足轻重的核心技术。”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冯志刚甚至悲观地认为,除能在避免恶性竞争、反倾销问题上沟通协作外,这一联盟最可能的作用就是一个联合谈判组,在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渠道商谈判中增加砝码。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彩电企业都会处在产业链的下端,做整机组装的工作,”冯志刚说,“依靠四个专业委员会的形式也难以进行救赎。”

  的确,在知识产权协调方面,长虹并未表现出乐观的心态。刘海中告诉《商务周刊》,目前各个企业差别太大,比如长虹经过了几十年的市场锤炼和技术积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研发规模和实力具有一定优势,而9家企业里边,有些企业在这方面的投入和机制建立都很不够。“就算我们把这个平台搭建起来,怎么来共享?优势互补,这个优势互补在什么节点上、什么层次上,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的沟通协商。”

  他认为,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只是一个行业协会,会长单位只是一家企业,只能把大家召集起来沟通,不可能采取行政命令,“这些我们都应该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即使作为彩电企业相互合作的成果并寄以厚望的闪联与AVS标准,也远非前景光明,一片大好。

  “目前闪联的问题在于,由于市场缺乏需求,不能把网络、计算机、芯片等庞大的产业链纳入进来,实现快速产业化。”张胜告诉《商务周刊》,现在闪联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建立什么样的产业化模式,以及一旦应用上来之后技术实力能否跟得上,使闪联快速成为事实标准,

  “一旦其对手英特尔主导的数字家庭标准组织(DLNA)率先成功,闪联就只能成为其在中国落地时的一个谈判筹码。”他警告说。

  与闪联相比,AVS的形势则更不乐观。“现在MPEG-2是音视频领域的国际标准,被美国、日本及欧洲国家普遍采用,即便AVS获得技术与产业的成功,但如果未被美、日等国采纳,那么基于AVS的音视频产品也只能在国内销售。”张胜认为,由于技术标准具有国家性质,因此如果中国国家标准不能国际化,那么基于它的中国产品也不能国际化,中国企业也不能获得全球产业利益。显然,AVS与MPEG-2,并不仅仅是技术层次的竞争,更是国家层次上的产业利益争夺。对于AVS,与MPEG系列“兼容”并实现国际化,才是惟一的出路。

  “当然,最主要的是各方相互的信任和决心。”张胜说,让一直习惯在低端进行残酷价格战和消极的跟随战术的中国彩电企业,同心协力集中各家资源共寻突破,“需要各企业持之以恒地不计较自己暂时利益得失,抵御住未来国外产业巨头和国内商业资本分而治之的分化战术,这有赖于企业领导人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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