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方案的有关规定,绍兴市最多只准开6家,而且每个县(市、区)只允许设立1家。昨天下午,记者在市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看到,在册登记的已有四家小额贷款公司,还有两个名额尚处“空位”。另外,记者也留意到,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中,个人投资也有一定的地位。
据了解,自10月8日嵊州恒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后,绍兴县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市信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宏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纷纷获得正式营业资格,开始办理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服务等。而新昌县、越城区的小额贷款公司还在紧张筹备中。
“在筹备工作到位、注册登记材料准备齐全后,其实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还是比较方便的。”市工商局注册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市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专门设立了“绿色通道”,注册登记材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四家小额贷款公司都是当天申请当天领取了营业执照。为此,目前尚处空白的“新昌”和“越城”两个名额,只要准备工作到位后,成立也很快捷。
在最先成立的“恒丰”和“汇金”两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登记中,记者看到,这两家企业总共由22个企业法人投资设立,里面没有单个自然人。不过,在其后成立的两家贷款公司,自然人股东则为数不少。上虞“信融”的34个股东中,28个是企业法人,另外6个为自然人。而在12月成立的诸暨“宏润”中,22个股东中,就有13个是自然人股东。
“个人投资也不能被忽视。”有关人士表示,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为此,完全允许自然人投资入股。虽然股东“领头”的都是法人,但是,自然人却也彰显着一定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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