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旬阳县法院大审判庭对'华南虎照'案进行二审开庭。因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的周正龙再度出庭。
11月17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旬阳县法院大审判庭对“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庭审一开始,控辩双方就围绕'周正龙是否为奖励造假'展开了激烈辩论。免费为周正龙二审辩护的律师顾玉树和杨建军提出,周正龙制作假虎照的行为不是以骗钱为目的的,而是因为政府官员催促周正龙寻找老虎踪迹的行为,因此不能构成奖金诈骗罪。
不过,庭审中,周正龙的表现让辩护律师措手不及,在回答检察员和辩护律师的提问时,周正龙多次表示,'我错了'、'我要彻底承认错误'等词汇,并要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理。此外,每每被问到有关'华南虎照'造假的关键细节时,周正龙都声称,自己记不住了。
【周正龙:(什么时候被逮捕的?)这个事我已经记不清了 上述状告的 我记不清了】
新华社消息,经过昨天长达12个多小时的庭审,安康市中院二审判决被告人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总和刑期三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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