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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超市 不找零钱找糖果


[  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05/7/6  ]    ★★★

  珠海、中山部分超市出歪招,竟然用糖果“找”零!近日,两市有关部门接连收到投诉,反映某些商场,购物结账时收款员用糖果代替零钱找赎。有律师表示,商家应当备足零钱,“用糖果代替零钱找零,侵犯了消费者多项权利,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并向相关部门投诉!”

  消费者:再三争辩仍找回两粒糖

  近日,中山市民凌小姐到市区某超市购物,“当时,我在商场内购买了一袋洗衣粉和几盒牛奶,总共花了10.5元。我付了11元,商场收银员当即表示,没有零钱了。”

  收银员告诉凌小姐,“我们这儿可以‘找’糖果,一颗糖抵一毛钱,您5角钱就换5粒糖果。”凌小姐不同意,收银员仍然坚持没零钱。经过再三争辩,最终,凌小姐争回3枚硬币,另外2角钱换了两粒糖!

  同样的事情发生不止一起,近期,中山市消委会接连收到类似投诉,反映出现商场糖果找零问题,“一些商场、超市给顾客找零钱时,常以没有零钱为由,用糖果代替!”

  超市:零钞缺乏用糖果替代

  珠海市民杨先生也到有关部门投诉:他在金鼎市场旁某超市购物时,超市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以没有零钱为由,以糖果代替了找零。他说,几天前,他在某超市购买了13.6元的东西。他付了15元,收银员找给他1元,并以没有零钱为由,将找零的4角钱换成了4颗糖果。

  前不久,王先生同样遭遇了该超市用糖果找零的情况,“我当时就提出,该超市的做法不合理,但收银员称,他们这里最近都这样。由于近段时间零钞缺乏,所以才会用糖果替代。”

  对于商家的此种行为,市民普遍表示了不满。市民王先生表示,商场超市用糖果找零,属于强制消费,“1角钱一粒糖,我们不认同这样的换算;另外,最重要的是,我并不想买糖。”王先生称,自己并不在意几角钱,但商场强迫买糖,因此觉得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商场既然能用糖果找零,那我能不能用糖果充当零钱,到商场购物呢?”

  估算:一天高价卖出一万颗糖

  “一颗糖是小事,但每天都以糖代替零钱,实际上就能销售出去大量糖果。”在珠海市区开一家士多的张老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每分钟5个客户,每人两角钱计算,一天一家商场就能高价卖出去一万颗糖,一年下来,商场白赚的零钱累计高达数十万元!”他继续分析道,“用糖果找零的都是大商场,有一二十家连锁店,所以,就更是一笔大数目了!表面看来,商场以糖果兑换零钱,是因为没有零钱,但它实质上就是强买强卖。”

  记者随后采访了珠海、中山用糖果找零的几家商场,商场均表示,他们用糖果找零,并非强买强卖,而是确实没有零钱,“商场每天都要找大量零钱,我们零钱供应不足,不得已才用糖果代替!”
 
  也有商场承诺,保证不使用糖果当零钱找赎。“我们属下商场如果出现用糖果当零钱找赎的,消费者投诉后一经确认,我们将立即对商场作出相应处罚。”

  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和珠海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均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已经面向社会发放了足额的零钱,存在上述现象,完全是商场、超市自身零钱供应不足,是商场、超市的自身原因造成的。

  律师:以糖果当零钱违法

  珠海集大成律师事务所郭律师昨天表示,商场超市用糖果找零,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侵犯了市民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场兑换零钱,如果交涉不成的话,消费者可以拒绝接受。”

  “就算商场因为零钱不足,需要用糖果找零,也应该提前将以糖果换零的做法告知市民,在得到市民同意后,让市民明明白白消费,而不应该事后再告知。”他说,“商家的上述行为属于强制销售,如果市民遇到上述情况,应该直接向有关部门投诉。”(记者 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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