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墨盒企业纳思达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生死一线间。
2007年12月19日,摆在美国总统布什案头的一则法案没有如期获得签署。这一天是美国联邦法院对于全球24家墨盒厂商(以中国为主)发出“普遍排除令”的最后签署期限。但是,由于美国专利商标局不久前的一次重新裁定,使得这项“普遍排除令”的签署变得遥遥无期了。
该项“普遍排除令”颁布于2007年10月19日。当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初步裁定,以中国珠海墨盒厂商纳思达为主的24家公司所出售的墨盒产品侵犯了爱普生专利,被禁止向美国出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依照美国相关法律规定,“普遍排除令”必须提交给美国总统布什签署后才能生效。
此判决如果被签署执行,显然会给大批中国通用墨盒企业带来毁灭性打击。涉及其中的珠海纳思达当时立即作出回应,开始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请上诉。“337墨盒专利案”也由此演化为爱普生和纳思达两个企业之间的直接较量。
美国专利局的介入却让案件出现了扭转,“普遍排除令”最终未能如期获得签署。这对爱普生而言无疑是个打击,但对于纳思达而言,却意味着它在这场力量悬殊的较量中暂时无忧。
本已绝望
所谓“337调查”,是指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对与进口产品相关的某些投诉进行调查,并作出裁决。该条款曾经多次修订。根据这一条款,ITC可根据美国企业的投诉决定对某些进口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禁止进口、停止侵权行为、扣押、没收等几种裁决。虽然“337条款”不能使权利人获得赔偿,但其程序通常在12个月内就能完成,它对权利人的吸引力主要来自有力的贸易措施,尤其是禁止进口。目前,大部分“337调查”涉及专利或注册商标侵权。
2006年2月,日本爱普生公司在美国利用“337法律条款”,利用垄断专利权状告了17家中国颇具规模的通用耗材制造企业。据了解,这是美国历史上涉案专利权最多和企业数最多的一起“337诉讼案”,也是针对中国行业最大的一起“337诉讼案”,而ITC一旦认定涉案产品存在侵权行为并发布“普遍排除令”,今后中国企业所有的涉案产品都将永远被禁止销往美国市场,上百家打印耗材企业均要受到影响。
2007年3月30日,ITC发布初审裁决,宣布日本企业的11项专利全部有效,认定包括珠海纳思达在内的中国公司侵犯了爱普生的专利。
ITC的初审意见出炉意味着,缺席初审的20多家企业的所有墨盒产品将在2007年3月30日之后与美国市场绝缘,而一直在抗诉的珠海纳思达还有4个月时间或能挽回一线生机。
然而,2007年10月20日,ITC就“纳思达侵犯爱普生墨盒专利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涉案的爱普生专利有效,而纳思达等企业所出售的侵犯爱普生专利的通用墨盒,则被逐出美国市场。
对此传闻,纳思达市场总监臧晓钢一度当场挂断《IT时代周刊》求证的电话,拒绝采访。
戏剧性转折
正当纳思达收拾行李准备挥泪告别美国市场时,事件却有了戏剧性的变化。2007年11月中旬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一纸公告又把纳思达给拽了回来。
该公告判定,日本爱普生在美国申请的053号专利被宣布无效。一周之后,其在美国申请的917号专利同样被打回。由于专利的新颖性不够以及界定的范围过宽,爱普生被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定义其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