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因购买数码产品受欺诈的案件不断上升。经过统计分析,数码产品的销售存在三大陷阱。
陷阱一“挂羊头卖狗肉”
此类手段大多用于出售封闭外包装盒的产品,设置陷阱的方式通常是:在推销时,先向消费者展示质量优越的样品,待消费者同意购买后,销售商便假装拿出所谓的新机(有外包装)给消费者,而包装内商品却是以次充好或是无法正常使用的产品。
陷阱二销售商的“商业惯例”
如在购买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产品时,待消费者买下新机器并拆封后,发现与试用的样品质量存在差异,销售商便会声称根据商业惯例或者厂家的规定不退不换的说法。消费者此时若轻易相信此类“行业惯例”,自认倒霉,待过了法定的质量保修期,便极有可能丧失法律赋予的权利。
陷阱三终身维修规避退换义务
当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找到销售商,他们可能即使多次维修也不厌其烦,这可能正是销售商规避退换货义务的手段。《消法》中明确指出: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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