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上周六公告表示,已被拖延十多天的赔付将于本周分批办理过户手续,6591名适格原告将获得赔付。
公告表示,目前,由青岛法院确认并签署了《民事调解书》的适格原告为6591名,这一数字与东方电子8月25日发布的公告数字相同,如果加上被驳回的66人,那么此次获得解决的依旧只占全部原告的95.2%。其余原告将如何解决,东方电子未做出答复。
此前有消息称,之所以延期完全是因为“烟台国资委还在审批过程中”,这一公告出台,似乎表明这一审批过程已经结束。不过,公告依然没有对市场有关被赔付股份何日能上市流通的疑虑做出解释。
东方电子10日公告中表示,将于本月16日解禁的股票不会赔付给股民,这部分股票正好占到股改承诺中一年期满解禁的5%,因此,市场对于用于赔付的股票能否尽快上市流通产生了疑虑。
对此,上周曾有媒体引东方电子方面的话表示,“东方电子集团应赔付股份已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锁定,投资者拿到的赔偿股份将直接上市流通。”但很显然,这直接违背了东方电子的股改承诺。
对此,负责此案的律师宋一欣表示,虽然《民事调解书》中没有特别提到这一点,但是直接流通应该不成问题,“可以采用特批的方式。”
不过,记者了解到,在此前的银广夏赔偿案中,给中小投资者的股份过户手续是在2006年9月办理完毕的,但这部分股份为限售股,限售期为12个月,自股改实施日2006 年6 月26 日起计算,到今年7月2日,这部分股票才得以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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