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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传奇”上演现实仇杀版,一主犯被判15年


[ 邓辉 张磊 长江商报    更新时间:2007/8/20  ]    ★★★

    因为玩网络“传奇”游戏时技不如人,几次被对方“杀死”,觉得咽不下这口气,竟邀来帮凶将人刺死。日前,一桩因网络游戏引发的“传奇命案”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审理,涉案的11人中,5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刑3年至15年,并赔偿死者家属21万余元。

    另有6人在逃。

    案件回放

    玩“传奇”屡败,为出气下杀手

    2005年1月的一天,网络游戏“传奇”的玩家余某(现在逃,另案处理)在汉口一网吧玩“传奇”时,遇到了同为60级的高手玩家“我是谁”。两人相约在游戏内单打独斗,因为技不如人,几次下来,余某都被对方“杀死”。

    1月27日,余某用网名“红红火火”玩“传奇”时,又在网上遇上“我是谁”,两人在网上再次比拼,结果余某再次被“杀”。很不服气的余某叫来几个朋友先后与“我是谁”PK,都一一败下阵来。

    余某根据服务器上的IP地址,推断“我是谁”可能在汉口循礼门某网吧,次日凌晨1时,余某叫来十个朋友,“打的”来到该网吧。一进门,就看见李某正专心致志地玩传奇,网名正是“我是谁”,心又不甘的余某一巴掌打在李的脸上。

    因为网吧内有不少李某熟识的人,看到李某被打,纷纷质问余某为何打人。见对方人多,余某等人夺门而逃。李某随手操起一个汽水瓶带人追出网吧,将余某带来的男子陈某围住。并用汽水瓶将陈某的头打破。

    见同伙被困,跑出不远的余某等人随手拔起路边的树苗冲了回来。李某等人见状撒腿就跑。因为李某穿着拖鞋,跑在最后,被余某等11人团团围住。一番拳打脚踢后,陈某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朝李某连捅数刀后逃跑。李某后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判决结果

    主犯一审被判15年徒刑

    接到报警后,江岸区公安分局球场街派出所立即展开侦查,陈某等5名涉案成员先后落网,其他人在逃。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对陈某等5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陈某、韩某等5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悔罪。余某另案处理,另有5人在逃。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等人因琐事起报复,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陈某判处15年有期徒刑,对其余4人判处3年至10年不等徒刑。

    受害者李某的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陈某等人共同赔偿李某家属21万元。

    ■专家说法

    律师:涉案11人都应承担责任

    昨日,记者采访了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范金国律师,范律师认为,因上网引发犯罪常见诸报端,网络道德还需要自己规范,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正确对待网络值得社会关注。

    范律师认为,余某等11人实际上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都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余某等人归案后,除了受到刑事处罚外,受害者家属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心理专家:青少年好胜心态应引导

    武汉市高级心理咨询师马奇柯博士介绍,目前,在青少年当中攀比和好胜的心态比较明显,特别是在网络虚拟世界中,为了寻求刺激,采取多种方式来达到目的,一旦这种攀比心态扩大,将产生负面影响。

    马博士认为,攀比心理其实有正面的和负面的,关键靠人怎么把握,正面的攀比应当加以引导、鼓励。

    在网络当中,有些青少年为了追究虚幻的成就感,而采取过激行为,最后酿成悲剧。整个社会应当加强对青少年网络道德方面的引导,让他们养成良好的心态。

    ■主犯余某

    为玩游戏收“保护费”

    据警方了解,主要参与者之一余某26岁,汉川人,网名“红红火火”,因为热衷于网络游戏“传奇”,他曾经连续几个月夜以继日地奋战,终于“修炼”到60级。

    据了解,余某与陈某等人来武汉打工,因没找到事做,余某生活费花光后,长期混在汉口高雄路一带,靠收取发廊保护费为生,并曾多次因扰乱社会治安被举报。

    ■名词解释

    《传奇世界》是一款2D网络游戏。整个传奇世界构建了一个完整的虚拟社会体系,如师徒、夫妻、行会等社会关系,玩家在参与“攻城掠地”、“行会战斗”、“文明发展”、“个体交往”等虚拟社会活动中,能在游戏中体会不一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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