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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名制限制“滥用”的自由


[ 王淇;檀惠伊 辽宁法制报    更新时间:2007/7/16  ]    ★★★

    厦门拟立法禁止匿名发帖

    近日,厦门正在酝酿一项地方法规,要求厦门的网站取消匿名发帖,论坛贴文先审后发。厦门市工商局副局长田锋表示,处置办法可能实行严格意义上的网络实名制——后台实名注册,前台实名发表。

    这项名为《厦门市互联网有害信息和不良信息管理和处置办法》的地方性法规已于6月中旬开始起草并完成初稿,近期由厦门市政府公布实施,管理范围是在厦门市登记注册备案的十几万个网站。

    该办法(初稿)要求,网站要根据市委外宣办、市政法委提供的关键字词,调整和更新关键字库,及时过滤、封堵、删除有害不良信息。还要求建立一系列网站、论坛管理机制,包括不良信息快速删除等。要取消任意开设分论坛功能和匿名发帖功能,实施论坛贴文先审后发制度。对违法散布有害和不良信息者,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和罚款等。

    其中引人关注的,是取消匿名发帖的功能。

    对此,一般理解是登录后用网名才能发帖,之前很多网站都有类似规定。
   
    但这次厦门可能不是这样。“发帖全部实行实名制。”田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处置办法,今后在厦门的网站上发帖,必须用身份证上的名字。

    如果这项法规得以发布,那么在网络实名制领域,厦门走在了最前列。

    首先,地方在网站内容监管方面立法,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其次,不管是BBS、博客还是网游,以往我国已经实行或准备实行的都是有限的实名制,即后台实名注册,前台网名发表,而现在厦门实行的却是前台实名制。

    (据7月10日《南方都市报》)

    专家说法

    厦门可能将实行严格实名制的消息一经传出,各网站纷纷转载,引发了大量网友的热烈谈论,本来,网络是否实名的问题从一开始就具十足的杀伤力。有人赞同,有人反对,更有人表达自己的担忧。“网络实名制”引发最大的争论,似乎就是“限制言论自由”,甚至有网友质疑:“凭什么让我验名证身”、“这侵犯了我的权利”等等。

    就此,记者咨询相关专家共同探讨这一问题。

    言论自由是权利也是义务

    其实,说到这个问题,首先应当弄清楚什么是言论自由。辽宁正时律师事务所张立刚律师解释,从言论自由的内涵和原则来看,它实际上包括这样的内容:首先,公民有通过语言及相关方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权利;其次,公民有在公开或者特定场合保持沉默,亦即“不言论”的自由;其三,公民有对其言论承担责任的能力和义务。

    他认为,过去我们在谈论言论自由时,可能较多地强调公民权利这方面,往往忽视公民所承担的责任。其实,自由不仅赋予个人拥有选择的机会,也要求他必须承担其选择的后果。那么这必然意味着,自由是要受到一定限制的。

    而且从立法上看,对于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他说,这在法律上没有问题,地方法规可以对本地方的事项进行管理。许多专家的看法不谋而合,有人士表示“言论自由是相对的”。论坛诞生以来,给网民提供了一个空前活跃的言论平台。但由于一直缺乏相关约束,围绕博客引发的侵权、隐私、责任等问题已经很多。严格的实名制是一个解决办法,一些不良现象可以得到约束。

    真实性要求“个人负责”

    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员张思宁比较认可这项规定。对于网络,她认为,并不单单是虚拟的,它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个虚拟的世界,比如,网游,但同时也能提供一个现实的平台。论坛,就是反映大家真实想法的地方,让大家把现实的真实性延伸到网络上。那么,既然存在真实性,个人就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任。论坛和游戏、单纯聊天是不一样的。

    而且,从厦门的地方法规的内容上看,只是要求论坛帖文需要实名,并不等于整个网络的实名,这样做可以有助于论坛的良性发展。

    还有很多人担心,“以后大家就都‘潜水’吧,谁也不会‘冒泡’了!”导致大家发表观点有所顾虑,不敢说真话,或者干脆不说话。真理越辩越明,少了不同的声音,不利于社会发展。对此,张思宁则持很乐观的态度,她说,现在的社会价值观念多元化,人们比较宽容,很多新奇甚至激进的观点都是可以被公众所接受的,大家不会带有色眼镜去看发表观点的人,“比方说,你支持同性恋,但这不代表你就是同性恋,也不会有人认为你是。所以,是不会有过多障碍的。”而且,她进一步强调,“当然,如果你想发表不文明、有违社会公德的观点,那你肯定会被限制,即使匿名,这么做也是不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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