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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法则”选择加盟项目


[  新智囊    更新时间:2007/6/18  ]    ★★★

    五、合同法则

    合同是惟一具备约束力的一个重要凭据。最重要的就是合同期限,国内多为三年或五年。经验告诉我们八年或者十年,往往是比较稳定的合同。

    三年对于有些项目来说只是一个投入成本的回收期,根本很难赚到钱。如果到期要再交钱,很多加盟商根本不愿意。

    反过来说,三年的合同有的加盟商还乐呢。为什么?三年我终于毕业了,该学的全都学到手了,我何必再把白花花的银子给你呢?双方各怀鬼胎,谁斗过谁?你白天鹅,我黑天鹅,你李鱼头我张鱼头……类似的例子实在太多了。

    如果是八年或十年以上,大家将变成一种亲情关系,何以再分开,这样有利于品牌的发展,所以盟主不要死守三年,而要放水养鱼。要把盟商看成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不要认为是领养的。也不要把盟商看成是排雷兵。盟商更不能把盟主看成是一个跳板。

    六、选址法则

    常言道:要想生意火,地段、地段还是地段,人气、人气还是人气。再好的品牌如果没有好的位置也是很危险的。很多比较聪明的品牌用傍大款的办法来选址,也就是说肯德基麦当劳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星巴克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也有人说沃尔玛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家乐福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一句话,连锁巨头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这固然实用,但不一定所有的店都适合这个法则。

    七、手册法则

    运营手册是企业运营的准则,是运营的纲领性文件。是企业内在的真实体现,不是摆设,也不是样子货。可很多商家的手册,大都是些不合实际的条条框框。因此,从其手册中也可窥见一斑。

    八、创新法则

    创新是企业获得新生命的一条必由之路。创新是在原有基础上的一种改良。主要有产品创新、服务模式的创新、营销手段的创新。这种创新型企业往往在发展初期,增长很快,所以一旦入市较早,掘金的机会比较多,可是三五年以后,马上萎缩甚至消失。餐饮行业流传一种说法就是“三两年吃倒一个牌子”。

    九、品牌法则

    大家都知道名牌的作用有多大,我举四个品牌的例子,恒源祥这个品牌大家都知道,他的产品销得很好,不管是T恤,毛线还是床上用品,消费者对这个品牌具有很大的忠诚度;意大利品牌老人头,以皮具最为知名,现在发展到日化、汽车清洗、服装干洗等行业;梦特娇授权广州一家公司做的皮具。迪斯尼授权米奇的包,生意大多不错。这些品牌往往其单店的赢利能力较强。由于其在消费者心目中拥在很高的美誉度,所以要解决单店盈利能力,不可忽视品牌的力量。相对而言,要拿到这些知名品牌的授权代价也是比较高的,没有一定的实力很难运作。

    十、广告法则

    广告的力量不要小看,我们很多企业投放广告的时候往往不注意自身的形象,平时看到最多的是招商广告,很难看到形象广告,从广告的投放策略上我们很清楚看到企业的实力,很多知名的企业是在提升品牌形象上花很大力气。可是国内很多企业,只做招商而不做任何形象宣传广告的企业,大家要留意。

    总之,选择一个好的项目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除了以上十条,再记住以下几点:

    一、投资是整钱换零钱的事,也就是说,投出去的是成千上万的,往回赚却是零零散散的。

    二、多请教专家,多听听反面意见。千万不要头脑发热。投资热情上来的时候往往只算我一年能够赚多少而从不算可能亏多少。

    三、花小钱降风险,订一些专业的杂志和报纸,掌握一些资讯。多参加一些展会和论坛,这样可以使投资者头脑清晰。其实,有些圈钱的招数,杂志上、报纸上经常披露,可有的人依然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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