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网点服务费5-6%
本人增员ABC三名并且ABC也有ABC或本人宽度上有10份单以后,其信息员可申请设立信息网点,才可以得到网点服务费。
从其这个内部制度中,显而易见永春堂是以多层次团队来销售产品的,并且已经产生多层次计酬,所谓电子商务只不过是一个幌子而已!
近日永春堂的经销商接到公司的通知,说其公司以正式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停止发展新的信息业务员,因为公司申请直营牌照获得批准,现在一些制度跟国家法律法规还存在一定的摩擦,因此,公司正努力改革内部制度!
《直销管理条例》中第二章、第七条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永春堂违规操作,并且多次在媒体上被曝光,显然这条永春堂就不符合规定。
就此事笔者咨询了相关管理部门:“目前正在接受直销类企业申领直销经营资格的申报材料阶段,并未批准任何企业取得直销经营资格,最早也要在明年才能正式审批,如果有人说自己经过审批或以取得经营资格,实数谣言,请老百姓提高警惕,另外经过审批的直销企业,我们会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公布,网站域名为:http://zxgl.mofcom.gov.cn,请广大市民和经销商届时到网站上去查询或拨打有关部门的咨询电话”。
可见此言不攻自破,那么永春堂此举是何用意呢?
其实不难看出,永春堂也深知自己虽然叫做电子商务,但是以多层次团队来生存的,操作制度也过于报漏,永春堂的这次调整不会也不可能把庞大的多层次团队解散,因为解散多层次团队就面临着放弃公司80%的销售额。
其要做的就是把多层次计酬隐藏的更深一些,可能也会向其它拿不到牌照的直销型企业一样,奖金不由公司直接发放,而是根据网络店铺经营者所处的级别,以产品的折扣替代奖金,返还给多层次团队。也就是公司继续维持原有多层次奖金制度不变,根据网络店铺经营者的级别,把以他为基础的下面团队的奖金化作产品折扣。这样这个奖金就由原来的公司发放转变成现在由网络店铺的经营者发放给隐藏在后面的多层次团队、公司就把责任成功的转嫁给了网络店铺经营者(经销商),企业躲在背后收钱!
后记:
目前、面对着拿牌(直销经营资格)无望,许多直销型企业纷纷倒戈电子商务,但是这些倒戈的电子商务企业又和真正的电子商务企业在经营模式上有很大区别,多层次直销型企业都拥有庞大的、成金字塔状的多层次人员销售团队,企业不能也不可能把他们抛弃,然而不能抛弃传统多层次人员团队,那么电子商务就只是一个幌子而已!
也有很多企业打出什么“三网和一”的口号,但是面对大批直销企业的“变异”,不知政府又作何感想?
在这些变身大军中,不乏很多非法传销团队和伪直销企业,显而易见直销法规对这些变异企业已经没有多大的约束性。
电子商务也是刚刚进入中国,是一个比直销还新的产品分销模式,对于这些伤痕累累的直销企业和罪行累累的非法传销团队的大批介入,是否会使电子商务失去它本来的面目?
是否又会使身处摇篮之中的电子商务重蹈直销行业的覆辙呢?
不知政府能否容忍电子商务所遭受的摧残?
面对直销型企业的“变异”--政府将作何应对!
面对这些年中国直销市场愈发纷乱的局面、有一部分企业选择了沉默,他们或是放弃直销模式,或是低调运作、伺机转变经营模式,这些都是具备一定实力的企业,都是在直销进入之初就投身直销浪潮中的企业,都是经历了98年直销退市的企业,都是在直销行业打拼多年的规范性、成熟性的直销企业。
正因为这些企业及领导人看到了直销行业正慢慢偏离正确轨道,看到了政府对行业管理的力不从心和无奈!看到了更多利益熏心的不法商人正源源不断的涌入这个行业!看到了人们正渐渐的对直销行业失去应有的理性判断!看到了伪直销和非法传销正慢慢侵蚀这个行业!
他们不想置身于这个纷乱的行业中?不想留得一世骂名?不想与那些不法商人同流合污?所以愤然而无奈的离去!
他们的缺醒对于中国直销行业可以说是一大遗憾!
我承认任何事物没有完美的,政府不可能做到绝对完美,但是面对目前直销市场这样一个心痛的局面,政府是时候应该好好反思了!
是谎言还是诚信?善意的谎言是否是温柔的陷阱呢?
真实与谎言、规范与缺陷、诚信与舞弊、正义与邪恶之间的较量,我们谁又能输得起?
政府又将如何拿捏、如何监管、如何引导呢?
面对目前直销与电子商务营销这种嫁接,政府将如何去面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