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营销专题 >> 营销策略

山西醋破局的路径选择


[ 李志起 全球品牌网    更新时间:2007/6/12  ]    ★★★

  二板斧:调整定位,不做“遗产”做“名产”

  众多山西老陈醋目前的品牌文化诉求,只是简单地从企业角度出发,或者过多地强调辉煌的荣誉和悠久的历史,不能与消费者进行有效地品牌沟通,广告语没有情景演绎,缺少想象空间。如东湖美和居的“五冠东湖,晋醋之尊”,水塔老陈醋的“国醋水塔牌,美味自然来”等,“国醋”“晋醋”“五冠”这些响当当的名号和荣誉,并没有给企业带来太多实际的营销利益。品牌文化资源在产品的营销推广中严重浪费。

  众多的荣誉以及老字号的金字招牌在某种程度上虽然可以提升产品形象,却也是一种羁绊,给老陈醋企业增加了额外的负担,这些称号使得众多的老陈醋企业在营销手段的选择上变得畏首畏尾,生怕稍有不慎有损“老字号”的名望。

  老陈醋企业必须扫清“遗产”带给自身的沉重包袱,在市场拓展的过程中,求新求变,在保证精良品质的前提下,主动迎合市场需求,研发针对目的地市场的特色产品,放低姿态,学会合理地利用荣誉来获得高额的产值,将老陈醋打造为名利双收的“名产”(名气+产值)。毕竟名气和产值的双赢才能带动老陈醋走出产业的困境。

  三板斧:渠道升级,让经销商率先富起来

  传统的观点是,做老陈醋的经销商都很穷,这种说法并不是空穴来风。长期的粗放式经销商政策,放任自流的渠道管理模式,使得陈醋业的经销商普遍的效益不佳,困难重重。

  经销商是产品从企业走向消费者的中间人,也是产品营销制胜的关键。老陈醋业对经销商的漠视就是渠道政策的重大失误,让经销商有利可图,才能吸引有实力的经销商加盟参与。老陈醋企业必须调整以往粗放的经销商策略,企业管理重心下移,利用人力资源的优势,加强经销商的指导培训,在市场一线与经销商并肩作战,参与经销商的经营管理,直接把控终端的同时完善健全营销网络,主动承担起信息反馈、督导执行等职能。最大限度地缩短销售渠道,避免多层次的销售网络导致渠道利润被进一步瓜分。

  让经销商富起来,让有实力的经销商参与进来,这样山西老陈醋就可以凭借优质经销商的参与,迅速抢占优质通路,科学策划战区布局,迅速打开商品通路。

  四板斧:创新推广,老陈醋也要新玩法

  长期以来,老陈醋行业品牌推广手段单一,广告多以产品秀为主,销售促进以简单的买赠和价格折让为主,促销活动集中在节日期间展开。显然,这种原始的品牌传播方式在新型传播手段辈出的今天,已经严重老化落伍,不合时宜。

  老陈醋的品牌传播,可从高空、地面两大阵营合力突围。由于高空媒体广告拉动效应的滞后性,品牌传播启动之初,仅凭媒介、广告的支持,短期内很难迅速有效拉动销售。可适当采取特殊媒体,如健康讲座、消费者回馈等,给消费者既定事实的印象,迅速、低调而凶狠地抢占物质层面的心智资源,为迅速实现终端动销和货物回转,提供有力的舆论保障。除了以一线的高空媒体传播强势传播还要调动强大的地面资源对三线市场的推进形成呼应,达到品牌立体传播的效果。

  此外,老陈醋拥有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某些山西企业已经建立了醋博物馆(如山西老陈醋集团的老陈醋博物馆),如能以醋文化为支撑,举办富有地方特色文化节,同时赋予文化节以旅游、文化传播、招商引资等多项功能,也会是老陈醋品牌传播突围的强劲补充。

  今天,在消费者心目中“山西老陈醋”仍是一种高认知的著名产品,但这个著名产品却缺少一个代表性的品牌。在食品安全备受质疑的国内市场,知名品牌对消费者行为的引导性表现的异常突出。缺乏领军品牌的产业,是不成熟的产业,也是消费者难以信任的产业。如今的山西老陈醋,呼唤一个强势的领军品牌的诞生。
 

 

中国品牌总网

上一页  1 2 3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杨梅种植与旅游联姻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如何让药交会这块“饼”更好消化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