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特种养植:
许多不法广告商利用农民信息不灵和致富心切等心理,以签合同、法律公证、保证回收为幌子,将一些当前尚未形成市场的动物品种四处倾销。然后利用特种动物长大到繁殖的时间差、价格差,短时间内加大放种量,压缩回收数目,见时机成熟便携款潜逃,使合同变为废纸。更甚者在售种时极不负责任,例如,把牛蛙当美蛙出售,或者把商品蛙当成种蛙出售等等。
七、转让“专利”:
有引起单位或个人为了骗取所谓的技术转让费,专门提供一些不成熟、虚假、无实用价值的技术,并称已获专利,专利号为XX。本地一农向单位接产洗衣粉,可生产的产品始终无法达到广告宣乐的标准。难怪一些权威人士称,按其技术资料生产出来的产品绝大数为伪劣产品。如按提供的专利事情到专利局查询,就会发现纯属乌有。
八、夸大事实:
有的广告为了盈利,夸大事实,光说优点,不提缺点,还时常打着“高科技”、“进口”、“最新品种”、等幌子迷惑人,大讲其效益。利用农民求新异求高产的心理,出售一引些未经审(认)的农作物品种。其所谓的“超高产”“新特优”都是售种者自定的“名牌”。
九、持羊头卖狗肉:
现在,见讲报刊的各种售种广告可谓是五花八门、鱼目混珠,坑人钱财、挂羊头卖狗肉者也比比皆是,一些本来很平常或已被淘汰的种子到了那些所谓的“良种公司”、“研究所”手中便被吹成是最新最好的良种,往往张冠李戴,用普通的品种冒充新育成的珍品,实在是令引种者器笑不得。例如目前炒得较火的“人参果”,其实这种所谓的珍品只不过是90年代初期臭名远扬的香艳梨。
十、致富机械:
近两年来,许多形形色色的致富机械和项目在许多媒体的广告上频频出现,这些供应单位全都承担着生产工艺、配方技术转让,人员操作培训的重任。有的还提供市场营销方案、设立分厂使用商标的手续……真可谓服务到家。不可否认,有些是正规厂家推销,然而鱼目混珠、大吹其性能者也不乏其人,这要求我们要睁大眼睛,从实际出发,慎重考察、切不可盲目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