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对牙防组有怎样的监管职责?
牙防组情况很特殊不方便管
那么,对于违规认证十余年的全国牙防组,认监委该负有怎样的监管职责呢?这位人士坦言:“卫生部当初成立牙防组,出了问题,属于内部事。这是‘关门打自己的孩子’,怎么打是人家的事。如果其中有贪污和违规也是监察部门的事。牙防组很特殊,我们不方便管。”
2005年7月,国家认监委与卫生部就共同推行统一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制度进行了多次协调,联合成立了专门工作组,邀请有关口腔保健专家、学者起草制定口腔保健用品认证基本规范和认证规则。目前,卫生部与认监委等共同制定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管理办法及其口腔保健用品认证标准、程序等规则性文件已起草完成,按照立法程序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这位人士再次强调:“卫生部制定口腔保健用品认证标准,认监部门才能进行认证许可。把口腔健康认证纳入认证体系还需要过程,逐步规范。”
民政部
■牙防组与牙基会到底是什么关系?
牙防组利用牙基会账户收款
牙防组作为一个非法人组织,不能开立自己的账户。那么它那么多资金往来是怎么实现的呢?正是这个问题将牙防组的“孪生姐妹”——中国牙防基金会卷入公众视线。
牙防组与牙基会到底是什么关系?曾经投诉牙防组非法认证的李刚博士告诉记者:“牙防组利用基金会的账户收款,牙防组与赞助单位签订协议后,单位将赞助等款项汇入基金会账户,然后再由基金会账户转入牙防组账户。”
在李刚看来,原本应该独立、公开的基金会账户,成了牙防组借用的平台。两者默契合作,形成“认证的不收钱,收钱的不认证”的局面。
据《关于全国牙防组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证实,牙防组利用基金会的账户收款,牙防组与赞助单位签订协议后,单位将赞助等款项汇入基金会账户,然后再由基金会账户转入牙防组账户。
对此,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管理处副处长马昕指出,尽管民政部门一直在探索加强对基金会的监管,但牙基会运作中确实暴露出基金会资金运用与管理问题突出。
■基金会的收入如何分配用在哪里?
仅一成多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记者调查发现,牙基会送给民政部的2005年度工作报告书显示,基金会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73.42%,公益事业支出占上一年总收入的17.32%。这严重违反了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马昕坦陈,由于人力和各方面的限制,对基金会的财务及公益活动状况不能进行实时监督,只是事后审计和检查。而且年度报告书中只有直接的收入和支出总数,不能清楚地反映基金会“钱从哪里来,钱到哪里去”的问题,这也给基金会留下了“打擦边球”的空间。
牙防组与牙基会组成人员的高度重合,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个利益链条。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等认为,我国在基金会的管理上应加大基金会信息公布力度,加强对公益支出和捐赠收入的监管力度。如严格明确哪些活动是公益支出,财务报告增加更详细的科目说明等。要促使理事会组成人员更合理,避免和其他组织的利益关联和交易。据新华社
牙防组曾对9种产品提供认证
1.“Crest佳洁士”为商标的 系列含氟牙膏和牙刷
2.乐天木糖醇口香糖
3.冷酸灵牙膏
4.两面针中药牙膏
5.豹FE牙膏
6.登康三面牙刷
7.狮王细丝特磨牙刷
8.华艾康无糖香口胶
9.魄力无糖香口胶
“牙防组”大事记
1988年12月16日:卫生部批准成立全国牙防组。2002年起,全国牙防组为多家牙膏厂家进行认证。
2005年6月:媒体曝出牙膏认证市场混乱,指出牙防组缺乏必备人员和办公条件,标准不公开,不透明。
2005年9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对全国牙防组提起诉讼,认为其并不具有认证口腔保健品的资格。
2005年11月8日:法院做出裁决,以“牙防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由,驳回相关内容,余案移交朝阳法院。
2006年2月:律师陈江提起诉讼:全国牙防组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作出的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
2006年8月22日:法院向认监委和卫生部各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对牙防组展开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罚。
2006年11月14日:认监委回应司法建议,并与卫生部共同叫停“全国牙防组”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2007年4月:卫生部通报撤销牙防组,并称正在调查牙防组违规认证及其经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