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电信专家陈金桥教授
工具无罪社会有责
要培养好一个青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要把他变坏,则是易如反掌的事情。青少年人求知欲强,乐于尝试新技术和新产品。青少年人的这个特点一方面他们成为新科技的首先使用者,但同时也让青少年极容易被不良资讯诱惑。他们模仿性极强,热衷于追星,这也造成了青少年盲目从众的心理。一旦青少年接受良莠不齐网络资讯,很容易就失去分辨能力。不良信息是青少年的精神鸦片。
现代通信业的发展,首先我们要确立一个观点,那就是工具无罪。使用者的动机决定了一切,因此不能因为通信业的发展和扩散带来了负面影响就质疑通信业。
但是另一方面就是社会有责。尽管青少年群体的购买能力不是很高,但是使用互联网的比例很高,使用量很大,时间很长,当互联网这个开放性平台无法避免,当虚拟工具失效,就要找现实之外的工具来补救,如网吧、手机厂商、运营商、SP就应该监控。对匿名用户就应该采用前台匿名,后台实名的管理办法。社会、政府等公共利益应该尽可能地避免青少年堕落。因此要有法律,对网吧、运营商、网络接入商进行管理。
更重要的是让青少年学会“自救”。社会要给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要通过业余的培训、活动等多种方式来提供教育。比如开展网游沉迷、网恋等负面案例的教育。我们还要防止相关企业通过经济利益摧残青少年,要有相应的举报手段。互联网整顿不仅仅是信产部一个部门的责任,还涉及到文化部,广电部、卫生部、共青团等多个部门的责任。过去几年,信产部已经开展了文明上网、绿色健康工程、诚信经营等活动净化市场。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
手机实名制预防犯罪
从个人角度讲,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体系还不甚健全。而互联网业务的发展以及支付方式的多样化给网络交易的诚信问题带来了新的挑战。对于消费者来说,垃圾短信、虚假信息的泛滥,使其在进行建立在虚拟的网络以及“无法追查手机机主身份”基础之上的网络交易时无法放心消费。因此在手机业务进一步拓展,与各类附加业务特别是金融、支付等业务实现捆绑的未来,手机信息的真实性与安全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实施手机实名制势在必行。
从社会信用体系的角度来说,现代社会中,交易日趋频繁,如果诚信缺失,会使交易成本急剧增长,同时消费者面对众多选择、众多商品将会无所适从,从而影响市场的繁荣发展。我们国家为“信用缺失”所付出的代价之沉重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各类实名制的实行提供的正是一种辅助社会诚信体制建立的重要管理方式。
实施手机实名制可以与率先实行实名制的银行业务、机票购买、后付费手机等共同组成社会的诚信考量体系,使公共管理更加透明,遏制匿名与自由、随意,帮助消费者建立信用观念,从而实现整个社会信用体制的完善。另外从长远来看,随着身份证的电子化与互联网的普及,将手机号码纳入信用体系也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