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麦克卢汉所言,在部落里,“参与者彼此卷入的程度很深”, 淘宝的网络互动技术能让购买者在第一时间促动供应者改变自己的经营范围与营销方式;大家都“参与集体无意识”,在淘宝所建立的资金支付、信用监督体系的基础上,部落衍生出自己的交易公约与商业伦理,其约束力并不弱于传统世界的律令。深度互动与一对一交易强化了交易的效率与质量,使在线交易成为必然与必需,而网络部落的公民自律则奠定了持续发展的信用保障,这一切保证了淘宝可以将曾经想象中的C2C的乌托邦进行到底。
用互联网“新大陆”的法则对抗旧大陆法则,用整合的部落化方式而不是线性化的沃尔玛方式超越沃尔玛,正是淘宝成功的基本逻辑——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沃尔玛不仅是零售业更是众多其它产业的企业寻求崛起之路必须学习的标杆。
然而,用非沃尔玛的方式超越沃尔玛,让一些人对淘宝通过整合部落成员的交易而达成的169亿数额不以为然甚至不屑一顾。这并不奇怪,在他们的认知中,只有象沃尔玛这样集中采购并由其一家向所有最终消费者出售商品所实现的交易额才具有说服力。在这些人看来,淘宝目前的投入产出不协调,并没有通过直接销售挣到钱,169亿只是“商圈”贸易额而已,因此其持久竞争力是颇值得怀疑的。
很显然,他们忘记或者忽视了一个事实:网络已经开始并正在重新定义一切——
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广告公司已经不是奥美,而是GOOGLE。
世界上最具号召力的出版集团已经不是贝塔斯曼,而是亚马逊。
世界上最大的零售商也将不是沃尔玛,而很有可能是网络上的那一个(不一定是淘宝,但肯定是它的同类),至于其销售额的达成是否依赖于传统的手段,这又有什么要紧呢?以沃尔玛为基准定义与估量零售商将显得过时。
互联网重新定义一切,并重构新的疆域,这正是我们所处的新大陆。继阿里巴巴将B2B部落化改变传统商业交易的疆域之后,淘宝将C2C部落化进而拓展本土数字化商业世界的领空——在延伸自身边疆的同时,淘宝将有力地推动其他领域边疆的重构:
零售业自身的变革。2007年中国零售业高峰论坛,在与沃尔玛、国美等国内零售行业众多巨头的现场评比中,淘宝网以59%的业内人士支持率成为2006年度中国零售业最具影响力案例。如此高的业内支持率,无疑预示着零售业发展的基本态势——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淘宝将成为本土零售企业坐禅参祥的主要对象。
制造业通路模式的变革。2006年淘宝网销售手机及配件金额在53亿元左右,这一数字逼近中国手机第一连锁卖场迪信通60亿元的销售额目标,远超过协亨、中复等全国手机专卖连锁店。单一产品品类在线交易额超过领先性的传统专业通路商的现象将会在别的产业陆续复制,这将促使任何一个传统制造产业将互联网设定为未来最为重要的通路发展对象。
企业营销模式的变革。没有庞大的物流中心与终端店,不掌控搜索引擎这样的网络核心平台技术,经营队伍更难与沃尔玛等企业相比,淘宝网最宝贵的资产无疑应该是3000多万的注册用户。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淘宝网超越沃尔玛,让我们更清晰地看到了以网络为主要沟通平台的会员制经营模式的强大生命力。获得消费者数据资料,并利用电子媒介实施一对一的互动营销将成为本土企业必须正视的重要命题。
变革将越来越深入,影响也将越来越深远。过去,人们感受着网络的便利如呼吸空气,却对数字化商业的前景莫衷一是,最前卫的想法也就是把网络当作一个“有益的补充”,很少有人将其放在重心或者主要的位置上。现在,淘宝所做的一切与获得的一起告诉我们:是时候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