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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战娃哈哈发公开声明反击达能最后通牒


[  中国食品产业网    更新时间:2007/4/16  ]    ★★★

    达能与娃哈哈之争近几日高潮迭起。继达能向娃哈哈方面下达了“30天内促进事件解决”的通牒之后,娃哈哈集团昨日通过网站首度发表公开声明,声称达能才是真正的违约者,双方的“口水战”再度升级。业界人士认为,这场备受关注的“强购”事件有望写进中国市场经济史册,将成为未来企业合资合作时反复思考的一个经典案例。

    合资协议引发品牌争夺战

    据悉,法国食品及饮料巨头达能已致函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下达最后的“通牒”,称如果双方不能在30天内达成协议,达能就可能在中国提起诉讼。

    据了解,目前娃哈哈集团与法国达能已建立了44家合资公司,这对搭档10年之久的工作伙伴,从合作到目前的针锋相对都是源于10年前的一纸合作协议。在双方1996年签订的合资合同中曾有条款约定,娃哈哈集团的其他非合资公司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标,但必须得到合资公司董事会的同意。

    而几年之间,娃哈哈集团已自行建立起总资产56亿元、去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达能认为根据合资合同,合资公司有权并购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并开出40亿元的价码。达能公司人士透露,早在去年12月份,达能与宗庆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由合资公司收购娃哈哈非合资公司51%股权。

    但宗庆后却在今年初临阵掉头,不仅在上周末公开披露达能“强制收购”娃哈哈事宜,而且发动了大量业内力量,要求启动反垄断调查,彻底查清达能在中国的垄断意图,进而收回娃哈哈品牌全部权益。

    娃哈哈首度发表公开声明

    昨天下午,达能集团对娃哈哈集团最新发表的声明表示强烈的不满,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

    娃哈哈昨天通过网站发表了三点声明。据称,达能最初是通过金加公司间接控股娃哈哈,而金加公司由达能与百富勤合资组建,占娃哈哈合资公司51%的股权,而几年前,百富勤已将股权出售给了达能,达能取代金加公司完全控股合资公司。因而,“达能当初实际上就是在有预谋地为中方设计了一个陷阱,实现了其资本控制的目的”。

    第二个方面,娃哈哈确实与合资公司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但国家商标局未予批准,因此,该商标转让协议并未生效。声明中还说,娃哈哈在与达能、百富勤合资时有10家公司,达能仅投了5家,非合资公司在各方合资初期就已存在。由于娃哈哈要发展要投资,而达能不愿投,因此非合资公司逐年增加。

    娃哈哈还认为,真正违约的是达能公司。2000年达能收购了乐百氏92%的股权,而乐百氏当时是娃哈哈最大的竞争对手,达能注入资金后,使其加大了与娃哈哈合资公司的竞争力度,使得娃哈哈当年利润损失8000多万元。随后,娃哈哈向达能董事长吕布发函提出异议后,达能反而变本加厉地收购了一系列与合资公司有竞争性的企业股权,严重损害了合资公司的利益。

    社会各界关注“强购”事件

    在整个过程中,包括法国驻华大使、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甚至商务部等中央机构也表示了对此事的关注。面对娃哈哈关于达能可能对我国饮料市场造成垄断,希望尽快启动反垄断调查的说法,商务部持中立态度,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外资并购的法规行事”。

    昨日,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管委会致信娃哈哈表示,作为娃哈哈集团投资所在地,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管委会颇为关注“强购”一事。

    “宗庆后之诉求颇有可商榷的地方。”曾经以娃哈哈为例撰写《非常营销》一书的专栏作家吴晓波日前突然“倒戈”,表示“达能并无大错”。他说,当年协议白纸黑字,如果真的埋有“机关”,也只好怪自己眼睛不亮,怎么可能有推倒重来的道理。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主任苏勇则认为,这是一个足以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经典教材的案例,它告诉每一个中国企业在引进外资时不要一时冲动,看清楚、想明白。丰富法律意识和合作经验,才是中国企业更应从这个案例中思考的内容。

    据悉,4月16日,达能与娃哈哈将进入第二轮谈判,最终结果将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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