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公司:
32位同事上书请求从宽处理
叶振忠退休后被一家公司聘用。得知杀妻一事后,他的32名同事迅速行动起来,于2006年11月16日联名上书,请求司法部门从宽处理叶振忠。
联名信中,他们高度评价叶振忠的工作表现和为人处世:“我们是叶振忠的同事,与其共事的一年时间里,他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努力工作。他宽厚待人接物,从不与人相争斗气,用言行、举动证明了自己,不愧曾经是一名劳模和优秀共产党员。我们都知道,他的妻子患有抑郁症,也见过他身上的累累伤痕。即使这样,叶只是伤心,从无抱怨,也从未因此影响过工作。这样的好同志犯了法,我们深感惋惜,推想这一定是一时糊涂失手才造成的。在此,我们恳求司法部门在量刑时能从宽处理他。”
昔日单位:
请求量刑时考虑叶当初的贡献
叶振忠杀妻的消息,同样在他曾经工作数十年的单位引起“地震”。领导和昔日的同事们在震惊之余,于2006年11月21日也写信给南京中院,请求法院在量刑时能够充分考虑到叶曾经对社会作出的贡献。“曾经是多么好的一位同志,怎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作为叶原单位的领导和同事震惊之余又感到痛心,“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相信法律!”
他们写给法院的请求信中,对叶振忠昔日的工作表现和社会贡献表示了充分肯定:“1968年,叶高中毕业后到农村插队,1978年12月从高淳县来南京炼油厂,被分配到机修分厂检修车间当电焊工。在当电焊工期间,他刻苦钻研技术,勤学好问,不久就能独立上岗,焊工技术娴熟过硬。1990年,他被聘为焊接技师。他在政治上,同样积极要求进步,乐于奉献,助人为乐,经常帮助别人,期间他参加了多套生产装置的大检修及大改造。1987年,他入党,1986年以来,他连续7年被评为厂级先进个人,连续5年被评为金陵石化公司、炼油厂、建安公司优秀党员,3次获得金陵石化公司先进个人,2次获得市委工交部优秀党员称号。1994年5月,被授予南京市劳动模范,1996年10月,被授予江苏省劳动模范。此外,叶还是金陵石化公司职工代表、南京市栖霞区人大代表。在单位,他先后担任过车间质检员、安全员、工会主席、党支部委员,叶曾经是对企业、对社会作出一定贡献的人。”
在请求信的最后,该公司领导和他的昔日同事再次请求法院根据叶在工作中的一贯表现及社会贡献,在量刑时给予充分考虑。
45位邻居:
叶振忠是我们公认的好人啊
“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此解体,是一个悲剧。”南京市后宰门西村24号的居民们,获悉邻居叶振忠在家中杀死妻子后,同样深感震惊。
事发后,45位老邻居自发地联合起来,于同月20日写信给南京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请求对叶振忠从轻处理。“我们都是与叶共事多年的同事、邻居,深知叶的为人。在单位,他工作勤奋,吃苦耐劳,兢兢业业;在社区,他帮助邻里,助人为乐;在家里,孝敬长辈,对家庭负责。他是我们公认的单位的好工人,父母的好儿子,邻里的好邻居。”
这些邻居们在信中说:“叶一家自1990年搬来后宰门,多年来夫妻相处不和睦。刘萍对叶振忠大打出手,打得叶身上、脸上伤痕累累。她还曾多次到叶的老母亲家打砸,打伤老人和叶的妹妹,让叶长期生活在恐惧的阴影中。造成其精神失去控制,酿成杀妻惨祸。”最后,这45位邻居联名恳请法院,量刑上给予从轻处理。
(文中除叶振忠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