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专题 >> 企业专题 >> 企业透视镜 >> [专题]焦点新闻

肯德基“内鬼”大曝:滤油粉最长用13天


[  文新传媒网    更新时间:2007/3/22  ]    ★★★

    2007年3月9日消息,“肯德基违规添加滤油粉,反复使用煎炸油”一事一经曝光,立即在网友中引起了轩然大波。3月8日,肯德基向媒体回复称:“滤油粉”是一种商品名称,其化学名称为“三硅酸镁”,目的是通过过滤和物理吸附,有效去除烹饪油中的食物残渣,确保烹饪油的品质,而“三硅酸镁”是一种国家允许用作食品加工助剂。

    肯德基“滤油门”案仍有六大悬疑待解:

    1、煎炸用油时间是否有记录,记录最长的用油时长是多少天?

    2、哪年开始在中国使用滤油粉的,对废用油的处理方式是怎样,是否委托其他公司对废用油进行处理,请提供相关单据或文本说明废用油流程。

    3、使用滤油粉的具体工作流程是怎样?是否使用试纸查验食用油的酸价指标,然后加入滤油粉反复循环?

    4、检验用油是否为合格的试纸?哪个厂家?该试纸的检验原理是什么,能够检验哪些指标?除了这些指标外,试纸能否检测丙烯酰胺、苯并芘等物质?如能检验,检测精度有多高?

    5、是否能保证用油加入滤油粉反复煎炸后不会产生致癌物质?能否保证食用油绝对健康和安全?

    6、如果试纸不能检测上述两物质,肯德基、麦当劳是否有其他的检测手段?具体检测手段和流程是怎样?

    3月15日新民网接到消费者的来电称对“滤油门”案表示质疑,此次“滤油门”案仍有六大悬疑待解,新民网当天曾联系了卫生部、百胜中国事务部及麦当劳上海公司。至今,卫生部、百胜中国事务部以及麦当劳上海公司均未对以上问题给予明确答复。

    日前,一名网友自称了解滤油门案的内幕,回答了肯德基“滤油门”的六大悬疑。他称自己曾在肯德基厨房间工作了一年,同时也认为自己在肯德基的工作表现很优秀。

    煎炸用油最长用过13天?

    该名肯德基“优秀员工”称,据他所知煎炸用油最长曾用过13天,而且还未达到换油标准,并称一般煎炸油最少用5天最多10天。“优秀员工”介绍,煎炸用油时间有记录,并从第三天起每天都用试纸检查,然后登记在炸锅上方排烟灶明显位置。

    该员工还介绍了使用滤油粉的具体工作流程。每天早上工作人员将油车(专用滤油设备)中装好滤油纸,安装好后倒入指定分量的滤油粉。随后,工作人员打开炸锅卸油阀,使油进入油车(专用滤油设备),在油车(专用滤油设备)中循环15分钟后将油回到锅内。中午高峰过后,工作人员重复操作一次(一般不更换滤油纸和滤油粉),等中午的滤油结束后,工作人员将粘有滤油粉的滤油纸拆下扔掉,并彻底清洗油车(专用滤油设备)。据该员工介绍,一份滤油粉约为180g(12.8盎司),烹调薯条锅每个槽滤油时用一份原味鸡和鸡腿肉用的炸锅每次两份。该员工还表示,加入滤油粉的煎炸用油会反复使用,但使用试纸检测油的质量时并不能显示出各项指标。

    试纸检测精度肯德基说了算?

    同时,该员工还介绍肯德基使用的是3M测油试纸,并称检验精度按照肯德基的说法是“该试纸在5年前启用之前,我公司和3M公司对该试纸和《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进行了多次对比测试,验证了该专用测油试纸的有效性”。

    至于是否能保证用油加入滤油粉反复煎炸后不会产生致癌物质?能否保证食用油绝对健康和安全?该员工表示曾看到滤油粉产品说明,是不保证按照标准使用本产品绝对安全,但也没提到致癌与否。

    新民网曾质疑,如果试纸不能检测上述两物质,肯德基、麦当劳是否有其他检测手段?该员工称肯德基没有其他检测手段。该员工还透露,废油是由专门的公司负责,具体处理方法大概只有肯德基内部高层了解。

    最后,该“优秀员工”还表示,即便这样能符合相关规定,谁能保证一定按标准废油?同时,该员工还透露他所在的肯德基店面经常不换油,而且试纸检测仍然合格。此外,除了滤油,新旧油混用也能让油用更多时间。

    22日上午,新民网收到该名“优秀员工”的邮件称,他是一个从小就喜欢吃肯德基的人,并表示乐于协助新民网了解肯德基“滤油门”事件。截至发稿时,新民网正在于3M公司进行联系,对本篇中提到的疑点进一步核对,新民网将继续关注“滤油门”事件进展。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健力宝就张海案件作出声明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七匹狼”一审获赔10万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