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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易初莲花超市销售涉假食品被起诉


[ 吴倩张刚 今日安报    更新时间:2007/3/21  ]    ★★★

    “作为消费者,在发现商家售假时要求撤柜,可商家却置若罔闻。”昨日,郑州市民兰先生谈起这件事情非常生气,原来,他在超市买回食品后发现食品中含有禁品成分,因为商家拒不撤柜,他一气之下将该超市——郑州市易初莲花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初莲花超市)告上法庭。郑州市管城区法院昨日正式受理此案。

    “我只要求超市退还我购物费和交通费共4.1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即可。”昨日,兰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自己是一名维权打假人士,去年12月份就发现了该超市销售这种食品。今年3月,他花3.1元钱在该超市购买了一份“玫瑰菊花茶”。回家后,他发现该物品中含有卫生部规定的禁止加入的物品成分“玫瑰花”。兰先生认为,“玫瑰菊花茶”中含有“玫瑰花”成分,根据有关规定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并且擅自加入药物成分,严重违反了卫生法有关规定,属典型的违法食品。为了提醒更多的消费者,他多次找到易初莲花超市事业发展部、对外事务部总经理陈常友交涉要求撤柜。在交涉不成的情况下,他只好拿起法律武器将其起诉到法院。明明知道是有问题的食品为何还要买呢?兰先生说,是为了锁定证据。

    “该产品在上周六刚刚撤柜。”昨日,易初莲花超市事业发展部、对外事务部总经理陈常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工商部门也来了,为了配合工商部门调查,他们只好先让柜台撤柜。问起当初为何不撤柜的原因,陈经理说,兰先生不是有关职能部门,无权让超市撤柜,有什么问题他们愿意听工商部门的处理。陈常友还说,兰先生是讹诈,目的是为了让超市声誉受损达到自己索赔的目的,并称因为所谓的产品质量问题,公司已被兰先生先后起诉过两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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