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文化健康娱乐 >> 社会·文化·生活

人贩子为还赌债以7000元价格贩卖亲生儿


[  海峡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7/3/12  ]    ★★★

  海峡都市报3月12日报道 一个贵州籍的人贩子,为还赌债,竟然将亲生儿子以7000元的价格卖到我省永安市,给别人当儿子。3月9日,人贩子王登明被永安市人民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据永安市检察院指控,2003年12月,贵州省毕节市人王登明经葛某介绍,将与杨美媚(化名)非法同居所生之子王某果(时龄1周岁多)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永安市西洋镇农民杨某。后因当地计划生育工作抓得紧,杨某又将王某果送还给王登明。

  2004年2月20日,王登明又经葛某介绍,以2万元的价格将王某果拐卖给大田县桃源镇农民柯某。

  2004年2月21日,王登明经葛某介绍,将杨美媚寄养在他家中的儿子王某宝(2周岁多,是杨美媚和别人生的儿子)以1.6万元的价格拐卖给了永安市青水乡农民官某。

  随后,青水乡计生部门在人口普查中发现王某宝未上户口,永安警方顺藤摸瓜查明事实真相后,将王登明列为网上追逃对象,2006年10月14日,王登明被贵州省毕节市警方抓获。

  由于贩卖人口的行为发生在永安市,王登明被带到永安受审。

  据介绍,起初王登明不承认王某果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后经DNA鉴定以及杨美媚证实,被王登明出卖的儿童王某果就是他的亲生儿子。

  今年51岁的王登明曾因拐卖人口罪、强奸罪、诈骗罪于1990年3月26日被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01年9月18日刑满释放。

  据提审过王登明的永安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王登明刑满释放后一直无正当职业,本案案发前,曾与其同居过的杨美媚因拐卖妇女罪被判刑,杨美媚将王某果和王某宝两个孩子委托给他抚养,而他自己是残疾人,无力养活这两个孩子,随后产生卖儿子的念头,卖这两个孩子的非法所得多数被王登明用于还赌债。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小学女生在厕所多次遭性侵犯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得罪周杰伦:作家遭到死亡威胁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