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创造中国最火的博客当属演员徐静蕾了,时下,也有人注册商标瞄上了“静蕾”,而且宣称已经拿到了商标局批准的商标注册证,并在网上公开转让。
徐静蕾的博客使自己的名气大增,她那署名“老徐”的网上日记,,曾112天的就超过千万的点击量,通过有关渠道记者联系上了这个位注册"静蕾"商标持有人广东的黄先生,关于如何想到这个商标的创意这位黄先生说就是看上了这既“流行”又“好听”的名字,因自己是从事化妆品生意的,而且也曾注意过很多媒体上形容徐静蕾是一朵优雅盛开的菊花、 徐静蕾自成名以来,那清丽的女孩形象一直是许多人心目中的偶像,举手投足间淡然流露出的优雅、纯情......所以认为做为化装品类最合适。黄先生还表示徐静蕾是位很出色的演员,她的老徐日记他也经常关注。
根据有关人士的提醒记者在中国国家商标局官方软件查询系统找到了黄先生注册的化装品商标“静蕾”,法律状态显示已注册,主要做产品化妆品类,而申请时间是2003年,大概也就是老徐人气飙升阶段。
注册“静蕾”商标如果在相关产品上使用会不会造成对徐静蕾的姓名权的侵犯呢?有关法律专家表示从这个案例上看虽然注册人主观上是看好徐静蕾的名气去注册“静蕾”商标,从商标法上符合规定,商标注册应该有显著性,一个是在对商标进行审核的时候对人的姓名(一般政治人物除外)并不进行实质的审查,二是法律上可以看作“静蕾”只是看作一个汉字组合词,并非徐静蕾的完全姓名权,普遍认为在商标注册的时候不能出现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行为,否则会造成法律上的后果。
有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说商标已经越来越成为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而商标又是被企业看作是争夺市场的一把利剑,虽然说成功打造一个品牌需要信誉、质量、营销理念等多种因素,但一个商标对企业的经营失败的确起着很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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