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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认为:达能与蒙牛合作很正常


[  北青网    更新时间:2007/3/6  ]    ★★★

    达能正在就其品牌使用权与光明乳业进行谈判

    达能公司日前向媒体披露,达能与光明乳业的竞争对手蒙牛于去年投资16亿元的酸奶项目合资公司有望于下月正式运营。而现在距光明乳业使用达能品牌的年限还有3年时间。

    达能牵手蒙牛很正常

    昨日,记者就达能和蒙牛的合资企业即将投入运营,光明乳业对此有何反应致电光明乳业公关部龚经理,龚经理告诉记者,光明与达能之间的合作至今没有任何变化;跨国公司在一个国家同时与多个公司合作是很正常的事情。至于达能就达能品牌使用权,目前正在与光明乳业进行的谈判一事,龚经理表示,她本人并不清楚;而当初光明与达能就光明使用达能品牌10年的协议是否附带排他性协议的问题,龚经理也表示无可奉告。

    协商解决商标使用权

    有关资深人士介绍,通过长达7年数次增持,达能持有光明乳业的股权从最初的5%爬升到现在的20.01%,位居第三大股东,是达能在中国所有企业中持股比例最低的一例。达能发现,要成为国有资本占大头的光明乳业的第一大股东只是一厢情愿,特别是去年新光明食品集团的成立,更是让达能最后一点幻想化为泡影。当达能转而求其次,想与光明商谈控股酸奶业务时,亦遭到了光明的抵制,双方嫌隙自然生成。但上述说法,未能获得达能和光明乳业的证实。“关于如何解决达能商标使用权,我们还在谈判中,目前还不方便发表评论。”对于这个敏感的问题,达能方面表示,鉴于与光明的长期合作关系,无论发生什么,都会在平等协商,平等对待合作伙伴的原则上进行解决。

    光明蒙牛或定位不同

    记者就达能品牌使用问题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这位不愿披露身份的人士表示,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初达能与光明签订的以品牌使用权换股权的协议时是否附带排他性协议。如果当初附带了排他性协议的话,即在光明使用达能品牌的10年间,达能不再给任何第三方使用达能品牌,达能与蒙牛的合作显然违背了合同法,光明应当提起诉讼。现在,光明没有就达能让蒙牛使用达能品牌提出任何异议,看来当初没有附带排他性协议。因此,达能与蒙牛合作,使用达能品牌,就十分正常,自然也就不存在达能品牌“花落谁家”的问题。

    这位业内人士表示,达能与蒙牛在酸奶上的合作,当然对光明酸奶业务产生极大的影响,不过,达能肯定会在双方定牌生产的酸奶产品的销售地区范围、定位档次、产品品种等方面作适当协调,让光明与蒙牛成为“市场定位不同的两家公司,而非竞争关系”,即“把光明与蒙牛看成是通过各自不同定位找到各自不同位置的两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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