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自主品牌建设的精神,引导老字号加快发展,提升自主知名品牌,商务部在今年4月启动了“振兴老字号工程”。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复核和社会公示等程序,认定了首批430家“中华老字号”企业,占申报总数的46.7%。福建全省共10家获得此称号,其中泉州3家、福州2家、漳州1家。
而厦门市则有好清香、黄则和、陈有香、南普陀4家企业获得首批“中华老字号”的认定。为福建省获得“中华老字号”称号最多的城市。
为促进老字号企业的发展,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促进老字号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推进企业改革、支持融资信贷、完善人才机制、保护文化遗产、完善知识产权、建立资金支持、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对老字号给予支持,提高全社会对老字号的重视程度,为老字号的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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