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新闻中心 >> 品牌新观察 >> [专题]企业专题

麦当劳招来20个“上门女婿”


[  中国食品产业网    更新时间:2005/5/19  ]    ★★★
    麦当劳中国特许加盟业务终于有了新的进展。日前,记者从麦当劳深圳公司获悉,到2006年底中国将有20名持牌人开始经营麦当劳餐厅。不过,深圳暂时还不开展麦当劳的特许加盟业务,特许加盟业务主要集中在二三线城市。

    明年底20家特许经营店开业

    在美国,麦当劳大部分分店都属于特许加盟店。然而直到去年,麦当劳才在中国正式开展加盟业务。日前,麦当劳国际部特许经营副总裁詹姆斯·库尔玛(JimKramer)说,目前麦当劳中国特许加盟业务已经收到超过1000份申请,到今年的7月和8月,麦当劳将从中选出10人,开始他们为时12个月的餐厅管理培训,到2006年底中国将有20名持牌人开始经营麦当劳餐厅。据透露,麦当劳的目标是在2008年,中国大陆地区麦当劳餐厅数达到1000家,其中特许加盟连锁占20%。

    为了更好地发展中国特许经营,麦当劳中国发展公司高级副总裁朱源和介绍,麦当劳明年将在上海、北京和广州建立特许经营办事处,以接待这些城市中希望加入特许经营业务的人员。此外,麦当劳也希望将一个地区的特许经营权交给有管理经验的公司,让他们成为特许经营者,并由他们来发展一系列的餐厅。

    只招愿意戴着围裙的生意人

    按照麦当劳的特许加盟标准,个人资金达到250万~320万元即可申请加盟。不过,据记者了解,要真正加入麦当劳经营体系中,也并非易事。

    詹姆斯形象地描绘麦当劳所寻找的特许经营人:“是一群喜欢穿围裙的生意人。”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任职于公司的董事长或在大公司工作的人员,还不在考虑的范围内。”在他看来,任职于公司的董事长或在大公司工作的人员,他们繁忙的工作会影响到餐厅业务的有效营运,餐厅的利润也无法满足大集团投资者对于回报的奢望。

    有趣的是,在麦当劳特许经营者的“门槛”中还有一条,就是无论申请者的身份多么“尊贵”,都必须经过大约1年的麦当劳培训。据了解,在特许经营者为期1年的学习期中,麦当劳对他们的训练可能是在国内现有的餐厅或者现有的训练教室,以及位于香港的麦当劳汉堡大学中进行。

    投资在330万至400万左右

    麦当劳公司如何与特许经营者进行合作?詹姆斯说,在这个合作经营的体系里,麦当劳将在土地和建筑物方面投资,而业主/经营者或特许经营人则需在设备、招牌、桌椅和装饰方面进行投资。“由于对建筑物投资,因此麦当劳的投资通常是要大于特许经营人的投资。”一般而言,特许经营人的投资通常会在330万~400万元左右。

    在日常经营中,麦当劳通过收取特许经营者餐厅营业额的一定百分比而获利,特许经营人则是从餐厅的经营中获利。

    特许店与麦当劳的分工

     特许经营者需要负责哪些业务及获得麦当劳的哪些服务?在合作期间,特许经营者可以加入麦当劳营运体系,获得麦当劳供应商提供的同样价格和质量的牛肉、马铃薯和面包等产品,并招聘服务顾客的员工,控制经营餐厅的费用,其中包括食品、包装纸、工时、保险、设备和广告。

    目前的加盟者将主要在偏远地区开店。经营者可在5年内收回成本并赢利,对一些经营不善者,麦当劳将进行回购。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黄光裕:中国企业做强只差时间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搜房QQ牵手,打造年轻一代的房产平...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