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指数:★★★★
研发能力和自主品牌列入央企考核指标
牵头制定部门:国资委
主要思路:国资委主任李荣融2006年12月18日表示:国有经济对基础性和支柱产业领域的重要骨干企业要保持较强控制力,其中包括汽车业。他要求汽车行业的央企在“十一五”期间要为成为世界一流企业打下坚实基础。为此,自主研发能力和自主品牌的培育将成为企业竞争力的必要条件。目前考核指标的修订已经完成。
点评:现实中,很多国企领导人为了在任期内创造业绩,往往追逐眼前利益,而不注重未来的战略发展。将此内容引入考核指标,将会对现任领导产生很强的作用,有利于企业的自主研发和自主品牌的培育。
出台指数:★★★★
关键词: 消费者
中国汽车工业可持续健康发展,除需要自主之外,还有一条也十分重要,就是让汽车消费者的权利得到体现。只有他们的权利得到保护,才有可能形成一个苛刻的市场,而这一市场是形成竞争力要素的关键。毕竟消费者的“货币选票”决定企业发展。
汽车“三包”政策,消费者盼了很多年。只所以期待它的出台,就是觉得自己的车有了保障。中国越来越重视“人”的生活质量,那么,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汽车“三包”政策意见两年的国家质检总局,总该在2007年对其有个交待。
实际上,在已到来的2007年,消费者还在等待另一个好消息。去年商务部在网站上征求《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意见,其中最受消费者欢迎的,就是取消私家车报废年限。而这正体现了政府对消费者财产保护意识的增强。
汽车“三包”政策
曾发生在北京街头的汽车维权故事
牵头制定部门:国家质检总局
主要思路:在“谁销售谁负责”的总原则下,对在“三包”有效期内,汽车产品出现存在危及生命安全的质量问题,视情况不同,消费者可以选择修理、更换、退货。其中,汽车产品质量检测费由制造商承担。“政策”还规定,制造商要保证汽车在停产后的五年内继续提供修理用零部件。
点评:2004年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由于“政策”在“谁销售谁负责”和“三包”中“包退包换”两个细则上存在很大争议,“政策”出台晚于预期。就其现有的内容看,考验的是汽车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综合管理素质,故会对小企业和短期投资的企业产生较大影响。
出台指数:★★★
《汽车生产企业服务标识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牵头制定部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
主要思路:为规范汽车生产企业的服务标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增强服务质量意识,要求所有品牌经销商要在其销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标示生产企业服务商标。
点评:2004年出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已对服务商标有明确要求。据了解,《办法》出台的用意与《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有异曲同工之处。
出台指数:★★★★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简称《规定》)
牵头制定部门:商务部
主要思路:合理确定车辆强制报废标准,规范道路车辆报废的程序和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节约能源,促进车辆技术进步。《规定》取消了非营运小型、微型乘用车以及专项作业车的报废年限规定,对其他车型的报废年限也都进行了适当的延长,同时强化了车辆的技术状态及安全、节能、环保指标,并对车辆排放要求更加严格。
点评:新标准将加速汽车更新,提升二手车品质,使“老爷车”、事故车等尽快淡出,进一步扩大汽车销量。
出台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