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规划 >> 品牌战略

义乌内衣企业创牌启动“蚂蚁战略”


[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07/1/18  ]    ★★★

  截至2005年底,义乌市拥有注册商标11216件,到2010年,这个数字将突破两万件。这是最新推出的《义乌市“十一五”商标发展规划》锁定的目标。义乌市工商局副局长洪金友说:“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加快商标培育,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不仅事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且关系到义乌市经济发展大局。”    

    浪莎现象:义乌版本的品牌传奇    

    近日,中国品牌研究院对外宣称:今年我国将首次评出“标志性品牌”,这是中国企业树立形象的最佳名片。在这份“标志性品牌”候选名单中,“浪莎”赫然在列。    

    “浪莎”用短短10年的工夫创造了业内十个第一,先后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及国家免检产品的称号,成为“中国袜王”。浪莎控股集团总裁翁荣弟说:“1996年,当我们第一家在央视做袜子广告时,几乎没人相信,创品牌之举能带来巨大的收益,但如今浪莎成了中国袜业的第一品牌,并拥有一个行内建立最早、最健全的特许经营专卖体系,是品牌战略成就了‘浪莎’。”    

    2006年,“浪莎”已斥资亿元进军中国内衣市场,公司计划用三年时间再造一个“中国内衣大王”:在“浪莎”、“浪仕威”等品牌的基础上,又推出了“蓝色枫叶”等子品牌,张柏芝、苏有朋、李小璐等明星出任形象代言人,将消费目标对准白领阶层。“浪莎”计划到2008年,在国内建立浪莎时尚生活体验馆销售专卖终端5000家,将浪莎内衣打造成公司第二大品牌。为此,浪莎公司在国内首创以企业命名色彩,推出标志色——“浪莎红”,进一步突出企业的整体品牌形象。    

    代言热潮:品牌意识的集体觉醒        

    从2003年起,义乌内衣、服装企业纷纷请影视明星为自己的产品代言,品牌代言热潮至今高烧不退。义乌心上人服饰有限公司上周末正式聘请黄圣依为该品牌的服装代言人。此前,蒋雯丽、费翔、孙俪、梅婷、范冰冰、李冰冰、王姬、刘蓓、陶虹、舒畅、黄海滨、于娜等明星早已是义乌产品的代言人。    

    目前,义乌仅内衣企业就有18家请了形象代言人,出现笑雪、缘分鸟、戈希曼等一批知名品牌。“这至少是义乌商人品牌意识的一次集体觉醒,”义乌戈希曼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万钧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请明星做代言人早已不是新鲜事。借助明星广告可迅速提升知名度、美誉度,抢占市场。当然,我们要选好代言人。明星代言是企业创牌的一条途径,但品牌的确立最终还要靠企业实力。”    

    芬莉袜业和浪莎袜业一样,都属于中国袜业第一集团军中的义乌龙头企业,该公司品牌代言人是最近人气飚升的影视明星孙俪。对于请明星代言,该公司的品牌策划人员很有心得:“每位明星都有他的专长,在一些领域有很大的影响力,代言的产品要与明星的专长、气质相契合。我们还很关注明星的社会美誉度。”    

    蚂蚁战略:品牌大市的打造路径    

    “明星代言,只是企业创立品牌的初级阶段的选择,创牌是系统工程,不是通过明星代言可以一蹴而就的,”义乌市工商局局长邱增法说:“现在义乌企业主的品牌意识已经大大增强,这从商标注册量剧增上可以看出。创牌子,需要‘蚂蚁战略’,唯有更多,才能更好。”    

    在义乌现有的11216件注册商标中,有中国驰名商标一件、浙江省著名商标46件、金华市著名商标94件。义乌市工商局商广科科长王建中说:“近几年,义乌出台了一系列引牌、扶牌、护牌、创牌的新举措,成立了义乌品牌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各有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鼓励和支持商标品牌发展,企业使用商标和创立自主品牌的热情高涨。打造品牌大市,实施商标发展规划是一大路径。”    

    面对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强、资源环境约束的新情况和产业升级、增长方式转变的新要求,义乌市着力改变贴牌加工多、国内外知名品牌少的局面。《义乌市“十一五”商标发展规划》的题中之意即在于此。    

    洪金友在与义乌的金华市著名商标企业负责人座谈时说:“我们要保持商标品牌快速发展的态势,在强势品牌建设上寻求重大突破:到2010年中国驰名商标数达5件,浙江省著名商标达80件,浙江省知名商号达30件,金华市著名商标达200件,金华市知名商号达60件。”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高级女装品牌经营法则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从蒙牛VS伊利看企业跟随战略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