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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别用中国作家的标准衡量我


[  青年周末    更新时间:2007/1/18  ]    ★★★

   

  我和郑渊洁不该有这么多免费文字

  青周:《老徐的博客》的销量一直很受争议,有人说,点击率无法化为销量,你干吗要踩这个雷,出一本博客书?

  韩:这个问题也很好。徐静蕾出博客书,她当时也对我表示过,她觉得她的第一本书应该不是这样的。但我很支持她出。因为现实的问题是,博客上的字数已经到了可以出书的程度。如果你不出,盗版也会帮你出的。况且,这是你自己的文字,爱怎样就怎样。

  青周:不怕销量不好吗?

  韩:我的BLOG一篇文章的点击大概是10万次,但我的一本书最少要卖50万册。这说明还有很多人是不上网只看书。对于他们,那是本新书。对于看过的,你完全可以不买,我又没逼你。

  徐静蕾的书印了10万,她也不缺这钱。但凭什么只准盗版出却不准自己出呢。如果她没有把这些文字免费奉献给大家看,说有一本徐静蕾的散文书,怎么都能开到二三十万吧。

  青周:那为什么要写博客,把那些文章攒起来,还可以卖个好价钱。

  韩:对我和郑渊洁都面临这个问题,我们的版税和销量都很高,在随便哪一个国家,我和他这样身价的作者都不可能有这么多免费的字给读者看。因为我们是靠这个吃饭的。但因为某些原因,我们都在博客上发表文章。因为很多人等着看,觉得不写都不好意思。

  青周:出一本博客书,内容大多都是公开发表过的文章,自己感觉会不会有点水?

  韩:我就是怕读者觉得不够新,才主动提出在这本书里加上我最近写的一万多字的杂文,所以对于这些质疑我很想不通。

  其实,就算销量不好又如何,我自己写的文字,我愿意出版,也不逼迫读者买。难道我连把我自己好心免费给大家看文字出本书也会有人看着不顺眼?可能对于很多人来说,让盗版商随便从网上下载了出一本,他们心里会很开心吧。

  让我比窦娥还冤,我会比窦唯还狠

  青周:你不是第一次出书了,对出版业商业欺诈也应该熟悉,况且以前《不死的木木》还吃过亏,为什么这次还不小心惹上官司?

  韩:我也不知道。我从第一本书的出版就基本上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字了。因为大家说好了,再反复看合同或者给律师我会觉得不尊重对方。可以说我傻或者法盲,但这就是我做事的风格。

  青周:现在只要一提文学界,就能提到你,而且总是和口水仗、官司联系到一起,有人说你有点像娱乐圈的范冰冰,被媒体“妖魔化”了,你认为呢?

  韩:官司我有什么办法呢。消息还是对方放出来的。所有的争议,如果你看过我的文章,看过对方的文章,你可以自己下个定论。媒体要妖魔化我也没办法。我已经活得比很多人开心,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来养活自己,暂时衣食无忧。不得到一些什么也很正常,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

  青周:你在博客上说,出了这次事情以后,打算从此以后再也不签合同,全靠口头约定,这是你对此事最大的抗议吗?是不是太理想化了?想过以后再出现这样的事情,口头协议该如何保障?如果有出版社不按你的要求印刷,或者侵犯你的版权,或者乱改你的文章怎么办?

  韩:希望可以这样。我总是非常相信我的合作方。我被放鸽子不下 5 次了,都有合同在,我从没告过对方。我相信我的价值,也相信他们放鸽子肯定是迫不得已。只要一个道歉就可以。如果玩阴的,那就大家私下解决。我保证我的良心和公道。你别逼我,如果让我比窦娥还冤,我就会比窦唯还狠。

  青周:你不认为情意、义气、口头承诺在合同面前一文不值吗?

  韩:不认为。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

  别用中国作家的标准衡量我

  青周:这件事情有没有给你造成什么负面影响,比如读者对你文字能力和阅读能力的质疑?

  韩:我不明白这和我的文字、阅读能力有什么关系。况且,不是挺多人希望看我倒霉被耍嘛。这不就看到了。

  青周:为什么在你博客里显示的都是对你有利的证据,但是最后还是你输了?

  韩:我也纳闷啊。你也可以采访对方公司或者仲裁庭。看看我说的什么地方有失真的没有。我敢这样写因为我说的是真话。我博客里的文章也是这样。白电脑屏黑字,死有对证。我对我的话负责。不像有些人,明明对着记者说了,对方出来质疑,他马上怪记者说是记者的报道歪曲了他的话。把责任都推了。

  我希望我的文章是我的真心想法。很多人不理解,说你来指责什么交通广电局,又说作协,又管人家的儿子冤死。不务正业。他们太错了。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写作者应该去写的事情。

  青周:你不觉得自己在博客上的“愤世嫉俗”已经不太像作家了吗?

  韩:在大家眼里,作家就应该写些无关痛痒的花花草草小情小爱。这是因为中国的作家都没有骨气,变态了,变种了,他们不是作家,不要用他们的标准来衡量我。

  一个作家应该去关心的是社会和内心。而不是你家的水仙花又开了。中国这些×××,去北京一本正经开会,还等着一一和自己的新的作家协会的领导握手。这像是作家吗。你们觉得这是作家。我愿意一辈子只是一个作者。事实上,从 1999 年到 2007 年,你们搜索我所有的新闻,在所有的采访里,我都从来没有管自己叫过“作家”。这是我的规矩。因为我觉得自己暂时还没资格。我都管自己叫“作者”。

  青周:你是认为自己没资格?还是不愿意与中国的作家归为一类?

  韩:我是“作者”,光这点,就是我强过那些中国“作家”们的地方。可纵然这样,还有人说,就韩寒,什么赛车手,他不就是一个司机嘛,成天自称是个作家,真是 ×××××× 。

  我看了这些都会笑。看我不顺眼很正常。但在骂我之前,请先做功课。要不就成诬陷了。况且,我连做司机都能做得出人头地,成为全国冠军司机,我很满足。而他们呢。先学会怎么把车开直吧。

  汉图律师:不符合要求是因字数不够

  记者试图采访汉图文化公司,但一直没有联系到,该公司在114电话查号台注册的电话已变更,记者打电话询问韩寒,希望他能够提供汉图文化公司或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可韩寒告诉记者:“我也没有,合同上的电话早就不是了,我现在也在找他们!”

  针对此事,汉图文化公司律师黄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交稿时,韩寒的委托人要求先付清余款49万元再交稿,而韩寒的新作品《毒3》不足8万字,不符合原定合同对作品的要求,所以汉图拒付其余版税,并认为韩寒已构成违约。”

  事件回放

  事件起因源于一纸合同。2006年6月29日,汉图公司与韩寒签订了一份合同,该合同约定,韩寒将自己尚未完成的一本新书交由汉图公司策划发行,并规定韩寒必须在2006年7月7日交稿,版税是89万元。合同签订后,“汉图”当即付给韩寒40万元,并承诺交稿之日再支付余下的49万元。但一周后韩寒交稿时,该公司认为韩寒的这部博客书中的作品不符合合同中“已在报纸等发表的内容不得超过整部作品的二分之一”的条款,因此拒付49万元余款,要求韩寒退还40万元的预付版税。并以韩寒违约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北京仲裁庭最终判定韩寒违约。

  韩寒在《我憋了一年的一个声明》中首先承认“这是我的错,我没看合同就签了”,之后辩解道:“我们当时签的合同就是要出一个博客集,博客集的文章我都是发表过的,他们也都看见了,觉得好才确定出版,现在反过来又说稿件的质量不过关,他们就是不想出这本书,用这种理由来推脱。”对于此事,韩寒说他得到的最大教训就是以后不再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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