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日前有专家称,思科可能已经于去年失去了iPhone商标所有权。
据zdnet网站报道,正当思科与苹果就iPhone商标争执不下之际,有专家日前指出,基于种种信息显示,思科已经于2005年底/2006年初失去了iPhone商标。
商标法专家Jay Behmke称,思科iPhone商标注册于1999年11月16日。为了确保商标有效,持有者必须在注册后6年内递交使用说明,最后期限为2005年11月16日。
2005年11月16日前,思科并未递交使用说明。但是,美国专利商标局赋予商标持有者6个月的宽限期,即截至2006年5月16日。而思科也的确于2006年5月4日递交了专利使用说明。
但是,从思科提供的iPhone资料看, 这是一款名为Linksys CIT200的无绳互联网电话。并且,只是在外包装上可以看到后贴上的“iPhone”商标。此外,在包括使用手册在内的所有资料均未提及到iPhone字样。
而首次出现iPhone字样是在2006年12月,当时,思科展示了一些列新产品,并以“iPhone ”冠名。
这些信息可能意味着,思科在1999年至2006年12月期间并未真正推出一款名为“iPhone”的产品。但思科知道,苹果对iPhone商标感兴趣。
分析师Jay Behmke称,思科的商标使用说明可能是存在问题的。说明中所指产品当时并不存在,而是递交使用说明后的7个月内才推出真正的iPhone产品。
如果苹果能在法庭上证明,思科所提供的商标使用说明是虚假的,那么思科就已经失去了iPhone商标。
思科于2000年收购Infogear之后而获得iPhone商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Infogear正是在前任商标持有者被取消持格后才获得iPhone商标的,而这家公司的名称是“Cidco”,与思科(Cisco)只差一个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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