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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暴富后的梦醒时分,山西煤老板面临生死变局


[ 王秋君 中华工商时报    更新时间:2007/1/5  ]    ★★★

    “山西过剩”考验煤炭富翁

    其实,早从2005年开始,山西便有计划地将全省原煤年产量控制在6亿吨以下,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事实远非如此。譬如,2005年上半年,山西的煤炭产量统计数为2.1亿吨,实际产量为2.9亿吨。而整个山西地区许多私人开采的煤炭产量则根本无法统计在内,仅太原市就有没有登记的煤矿1000多座,全山西约有4000多座,这些产量大多无法进入正常统计渠道。

    同时,从全国范围来看,近年来,由于煤炭价格飞涨,全国的煤矿几乎都在超产运作。据统计,全国目前现有煤矿约2.8万座,如果我们按最保守的估计,每个矿每月超产100吨,一年就超产约3000多万吨。事实上,这些煤矿超产的数量要更加惊人的多,去年早些时候在山西省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5·18”透水事故后,调查小组在处理事故中发现,该矿核定能力为年产9万吨,但前两个半月已生产13万吨煤,实际年产量是核定量的8倍!为此有人断言,全国超产不报的煤炭产量每年不下8000万吨。

    另外一个更加严峻的现实是,近4年来全国累计投资煤炭的资金已达2489多亿元,这超过了我国前9个五年计划投资的总和,其中2003年

    同比投资增长43.3%,2004年增长60.8%,2005年投资则达到了近1个亿。目前全国煤矿在建项目约2000多个,这些项目在2007年到2008年将全部投产,每年将新增煤炭产能2亿-3亿吨,共计6亿余吨。而去年国家核定煤炭产能为22.6亿吨,加上部分在建能力的投产,总计为23.2亿吨,已经超需求1.7亿吨。还有更严重的局面,如果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预测,2010年全国煤炭需求约为24.5亿吨,但也不排除一些煤矿再建时报小上大等行为会造成一定新增能力,所以到2010年我国的煤炭产能总计将达到29亿吨,过剩近5亿吨!

    有专家认为,其实从2004年开始我国的煤炭供求已经渐趋平衡,但是由于当时运力的紧张而诞生了另外一种假象。从2005年开始,国家通过改造铁路线增加运力,从而促使煤炭产能过剩的局面骤然显现,与此同时,从2005年开始出现的煤炭进口增加和出口减少趋势进一步凸显了产能的过剩。这其实是一件好事,山西社科院的一位专家说,去年全国煤炭需求同比增长为6.65%,实现了2003年以来煤炭需求的增幅新低,是应该悬崖勒马的时候了。

    山西省某高级官员在早些的一次会议上说,作为山西省两大支柱产业的煤炭和焦炭目前已经出现了很大的市场危机,都存在总量过剩的问题,现在山西煤炭在建生产能力可达3亿吨,而今后五年内全国煤炭需求新增量却不足5亿吨。如果现在不从总量上控制,届时山西煤炭将面临灭顶之灾。面对煤炭产业已经渐现的过剩端倪,山西煤老板们未来的生活注定了需要变得小心谨慎。

    利润空间逐渐萎缩

    当然,在产能过剩已经不再是天方夜谭的形势下,价格的下跌无非是迟早的事情,但是还有一些原因也在逐渐挤压着曾经日进斗金的煤炭利润。

    目前,山西的大部分产煤县市已经施行了采矿权的有偿使用。根据山西省制定的有关办法,采矿权的有偿使用主要分三种形式,一是货币收缴,主要适用于资源量较少、规模较小的煤矿,按煤种和资源/储量,采取“标准一次确定、价款一次交清”的办法。除此以外的煤矿,采取资源/储量定量、分期分段出让,价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适时调整;二是采矿权价款转为国有股份,主要适用于资源量较多、规模较大的煤矿,在政府与采矿权人和投资人协商同意的基础上,按规定经批准后,将采矿权价款转为国有股份;三是采矿权价款转为国家资本金,主要适用于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国有骨干煤矿,其采矿权价款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后可以转为国家资本金。在具体收费标准上,山西省制定了6个标段,其中最高的为焦煤、肥煤,每吨收取3.80元补偿费;最低的其它煤种收取1.30元/吨费用,而山西省境内的绝大多数煤矿则分布在3.30元/吨的收费标准上。对于这些煤炭企业来说,这笔费用需要根据所处煤层的可采储量一次性付清,这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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