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专题 >> 企业专题 >> 企业透视镜 >> [专题]焦点新闻

柯达与索尼专利案和解,双方签订交叉许可协议


[  北京商报    更新时间:2007/1/5  ]    ★★★

  柯达与索尼多年来因数码相机业务专利引发的纠纷暂时告一段落,双方已就专利纠纷达成交叉许可协议,两家公司将允许对方使用自己的专利。

  美国当地时间1月3日,全球数码相机两大制造巨头美国柯达公司和日本索尼公司宣布,双方已就专利纠纷达成交叉许可协议。这次协议的签订表明,柯达与索尼多年来因数码相机业务专利引发的纠纷暂时告一段落。

  根据交叉许可协议,两家公司将允许对方使用自己的专利。同时,索尼会支付柯达一定的专利使用费,但具体数额没有透露。柯达也未披露协议的金融条款,但表示该协议将为它带来部分权利金收入。

  索尼中国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方面已经得到了相关消息,但索尼也没有向公司内部员工透露这次协议的详细内容,如专利使用费以及涉及的具体专利项目等。与索尼和解的同时,柯达还与索尼爱立信达成了类似的专利交叉许可协议,索尼爱立信也将向其支付专利使用费。

  当问及这次协议是否意味着两家公司未来会进一步合作时,索尼中国相关人士表示,这次签订协议只是双方就专利共享而采取的行动,目前还不能确定未来两家公司会加强在数码相机等方面的合作。

  其实,早在1987年,柯达就在纽约将索尼告上了法庭,称索尼侵犯了柯达多项数码成像专利。而这起官司可以追溯到2004年3月,当时,柯达起诉索尼,称索尼在其数码相机、便携式录像机侵犯了自己在1987年至2003年间申请的10项专利,要求索尼赔偿经济损失,并停止侵权行为,但索尼立即反诉柯达。

  而索尼并非惟一一个因数码相机专利被起诉的公司。2001年,柯达分别与日本三洋公司、奥林巴斯公司达成协议,允许两家公司使用其数字成像技术。柯达于1991年获得了数码照相技术领域的第一项专利,至今该公司在全球拥有1000多项与数码相机相关的专利。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茂嘉科技诉苹果滥用影响力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仿冒案苹果败诉,茂嘉求偿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