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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歧视”困扰女性发展


[ 佚名 文汇报    更新时间:2006/12/26  ]    ★★★

    隐性歧视,正成为全球女性发展中面临的共同困扰。昨天在上海举行的“妇女发展与经济参与”论坛上,来自各国的专家学者济济一堂,共同探讨如何采取有效干预措施,解决妇女发展中的瓶颈,消除社会对女性的“隐性歧视”。

  所谓社会对女性的“隐性歧视”,主要指囿于传统观念,在思考问题、作出判断、形成决策的时候,忽略了女性的能力、需求和感受,下意识地将女性置于“弱者”或“次要”的位置。

  职场,禁忌多屏障多

  “要位子还是要孩子?”这依旧是许多职场女性要作出的选择。目前沪上绝大部分企业在用工时能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妇女劳动就业基本权益。但涉及女工孕产期、哺乳期的特殊权益保护时,多数企业仍缺乏人性化的关怀视角,变相剥夺了孕期女职工的种种发展机会和权益。

  在部分企业中,“怀孕就无法升职”俨然成了“潜规则”。这使得部分女性无限期推后怀孕打算;有的不到迫不得已不公开怀孕状态;还有的为了赚奶粉钱,挺着大肚子加班……市妇联权益部和复旦大学妇女研究中心今年6月的一项调查中,近40%的受访女工表示,劳动合同中未包含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有5%的就业妇女在招工招聘时仍遭遇到“不得在合同期内怀孕”的不合理规定。

  此外,对于一些担任管理职务的女性来说,总有一层隐形的“天花板”挡在面前。有调查显示,在担任管理职务的女性中,有近九成属于“副职”,真正能进入核心决策层的寥寥无几。对于这部分女性而言,身居较高职位却难再晋升,就像面对一个透明的玻璃顶,近在眼前却跳不过去。

  婚恋,“女强人”受冷遇

  传统“男高女低”的婚配模式、“男主外,女主内”的角色分工仍旧影响着人们思想。这导致部分高学历、高收入的年轻女性在婚恋这道坎上屡屡受挫。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沪上仍有超过六成的男性在选择婚恋对象时,要求“对方学历不高于自己”;有1/3的男性承认“女方地位、收入高于自己会带来相当大的压力”。此外,对于婚恋对象的工作性质,选择幼教、护士、办公文员的男性大大高出选择记者、律师、公关的男性。究其原因,“女性就该安分守己”的旧有思想是根源。

  对已婚女性而言,工作在使其更独立、自信的同时,也给她们的婚姻带来了变数。有研究发现,女性工作时间上升与其离婚率成正比,而男性则没有影响。在英国,妻子的收入每增加一万英镑,离婚的几率就上升百分之一。而来自上海社科院的调查显示,在主动诉讼离婚的女性中,以受过高等教育、收入较高的职业女性为多,其离婚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工作至上导致夫妻交流出现障碍”。

  媒体,错误定型性别

  口中喊着“男女平等”,但部分媒体仍会在不知不觉中给女性“错误定型”。此次论坛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全球71个国家媒体的新闻报道中,男性形象出现的比例达79%,而女性形象出现的比例仅21%。此外,涉及“公共角色”,有83%的“专家”、86%的“发言人”是男性;相反,女性则通常以“目击者”、“个人态度表达者”等相对低层次的社会身份出现。

  同样的情况,也体现在各类广告中。一般情况下,小家电、家庭清洁用品等广告中常由女性“唱主角”,而涉及汽车、房产、电脑等高档次或高技术含量商品的广告,通常由男性来“撑场面”。广告中,絮絮叨叨、啰里啰唆的话通常出自女性之口;而概括、总结、定论则常由男性来完成,无形中传递出了“男女能力差别”的信号。

  女性形象的物化、性化、商业化正在全球蔓延。越来越多的媒介将女性的身体、容貌作为盈利手段进行商业炒作,这在无形中践踏了女性的尊严,也传递出“隐性歧视”的消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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