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专题 >> 企业新闻 >> [专题]企业专题

蒙牛乳业集团状告蒙牛酒业侵权胜诉获赔400万元


[ 李京华 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6/12/23  ]    ★★★

    内蒙古知名乳品生产企业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蒙牛”商标于2002年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这个驰名商标却遭遇到严重的“搭便车”侵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2日就蒙牛乳业状告蒙牛酒业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蒙牛乳业胜诉,获赔经济损失400万元。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蒙牛酒业有限公司因在其生产的奶酒商品上突出使用蒙牛酒业,并故意对外宣称蒙牛乳业与蒙牛酒业是一家,被蒙牛乳业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诉上法庭。

    原告蒙牛乳业公司诉称,被告蒙牛酒业公司明知“蒙牛”品牌已经誉满全国,为搭乘原告“蒙牛”商标和商号的“便车”,恶意申请注册以“蒙牛”为字号的企业名称,生产和销售同样作为奶制品系列的奶酒产品。蒙牛酒业公司几年来在其生产和销售的奶酒包装及广告宣传中大肆突出使用“蒙牛酒业”4个字。

    法院经审理认为,蒙牛酒业公司明知故犯,注册取得其企业名称,借合法形式故意制造混淆与冲突,侵占了原告的商誉,其注册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同时,蒙牛酒业公司在其宣传和经营的奶酒产品上突出使用“蒙牛酒业”,故意对外宣称原告与其是一家,制造混淆的行为,造成商品来源的混淆,侵犯了原告在先已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给原告应有的市场利益及商业声誉造成损害,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蒙牛送奶工程情暖四川雅安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酸酸乳”商标案蒙牛胜诉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