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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上驰名商标将得百万奖励


[ 刘连松 中国品牌在线    更新时间:2006/12/7  ]    ★★★

  日前,本市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07年至2010年的未来三年中,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本市商标注册企业,市政府将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天津市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本市商标注册企业,由企业税款缴纳地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国家命名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从品牌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工商、质监等部门将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基础上,打击假冒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伪劣产品和假冒中华老字号伪劣产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意见》规定,今后本市将进一步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的扶持力度。有关部门将按职能分工有针对性地制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培育规划。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三途径:

  1、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人通过所在地工商部门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

  2、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3、通过人民法院认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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