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品牌专题 >> 企业专题 >> 企业透视镜

“诸葛酿”风波再起


[      更新时间:2006/12/6  ]    ★★★

   上个月15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长达数年的“诸葛酿”官司作出终审判决,然而事情并没有平息。日前,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襄樊三九酿酒厂(以下简称襄樊三九)已经于上周末正式向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声明自己使用“诸葛酿”名称的时间比“江口醇”更早,从而再次激起了“诸葛酿”之争。
 
  在通过邮件传递的法院受理书上,记者看到“四川江口醇酒业有限公司”在被起诉人名单中。襄樊三九酿酒厂副厂长、营销总公司总经理望得铖认为,上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只对泸州千年酒业有效,并不对其他有着“诸葛”商标的企业有效。他告诉记者:“从法律法规上来讲,‘诸葛酿’品牌之争首先不是‘商标’之争,而是‘商’名称之争。如果说前一场官司是‘商标’之争,那就会误导很多消费者及媒体。”

  根据广东高院针对江口醇与泸州千年近30页的判决书来看,江口醇赢了这场官司,用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判决书中表明,江口醇是1999年5月开始使用“诸葛酿”这个商品名称的,而四川泸州千年从武汉同和义酒公司购买的“诸葛亮”商标是2000年12月份注册的,故“江口醇诸葛酿”被认定为使用在先。这同《反不正当竞争法》正是襄樊三九厂的撒手锏。望得铖向记者表示,襄樊三九厂使用“诸葛酿”名称的时间比“江口醇”更早,他有证据表明,在1997年就已在湖北襄樊市场上市,比“江口醇诸葛酿”使用更是早了整整两年,而且襄樊三九酿酒厂合法使用的“诸葛亮家”商标更是1990年就已注册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襄樊三九“诸葛酿演义”名称使用在先、注册商标在先,因此他们会向法院要求被告四川江口醇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名称为“诸葛酿”的白酒商品,并在媒体作出不再侵权承诺和道歉。

(程行欢) 

中国品牌总网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欣弗事件受害者在沪递诉状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SUN子公司涉嫌版权诈骗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