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正反观点
网友A:张钰的行为让我们看清演艺圈的真面目。虽然我们也知道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很难打赢官司,我们还希望法官还给张钰一个公道。
希望文化部、广电部领导及时对演艺圈的潜规则进行清理整顿。
网友B:张钰总装的像痛恨“潜规则”,其实她是嫉妒别人通过“潜规则”得到回报,而自己还是落得个“白玩”的地步,心里不平衡。顺应“潜规则”而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做的这一切充分说明她人格扭曲,心里变态。
录像带究竟揭示了什么?
□郭松民
张钰所揭露的具体事件的真伪如何,我们暂且不论,但演艺圈较为普遍地存在着“以身体换角色”之类的交易,却是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说,张钰的揭露就具有了“本质真实”的属性。
那么,我们究竟怎样理解这种现象呢?在我看来,这意味着演艺圈里存在着长时间的、大规模的强奸行为。和一般的强奸相比,区别仅仅在于,一般的强奸者通过使用暴力手段来迫使女性屈服,而演艺圈里的强奸者则通过使用非暴力手段来迫使女性屈服。也正因为如此,演艺圈里的强奸,往往被认为是一种“自由交易”,充其量也不过是一种道德瑕疵罢了。
持“自由交易”观点的人其实往往忽视了这一点,即如果一项“交易”是真正“自由”的,那就必须排除任何强制,既要排除暴力强制,也要排除非暴力强制。而我之所以会认为演艺圈里“以身体换角色”的交易是一种强奸,就是因为这种交易中存在着不言而喻的“非暴力强制”:“除非交出身体,否则就别想得到角色”。
人们对暴力强制总是充满警惕的,但对非暴力强制却又往往比较麻木。现在看来,非暴力强制对自由的威胁,有时甚至比暴力强制更可怕。
张钰出示的录像带,揭示了非暴力强制,有可能导致和刑事犯罪同样恶劣的后果——这是这一事件最有意义之所在。如何消除非暴力的强制,是一个我们今后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因为无论如何,我们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消除对人的任何形式的强制,使每个人都能够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性’息高速公路”是谁建的?
□振军
张钰是什么人,在下先前不知道。2003年,她抖出名导黄健中与她提供的“小霞”性事,才让在下知道女演员中还有个叫张钰的。这次,张钰再次跳出来揭露“潜规则”,让在下对她“刮目相看”。
张钰说,她出演过的所有角色,都是以身体交易的方式换来的。至于出道至今演过多少角色,张钰说她记不清了。张钰说,这些录像带和录音带究竟牵涉多少人她没有精确统计。张钰说,她出于“本能”录下这些证据…… 首先,在下以为,如果张钰所说的话都是真实的话,那在下就怀疑张钰到底是演员还是性贿赂者了。性贿赂者的最明显特征,就是在提供性服务以后获得利益。张钰的“出演过的所有角色,都是以身体交易的方式换来的。”这不是性贿赂,还能找出其他什么说辞?
其次,在下以为,如果如张钰所说“出于‘本能’录下这些证据。”那完全是有预谋的敲诈。正好,昨天的《东南早报》上有条消息,说曾和赵忠祥传出“绯闻”的饶颖,公布自己的《饶颖日记》,详细描写了她和赵忠祥从见面到“出事”过程,并含有“性虐待细节”。饶颖表示绝对没有炒作的意思,她说一个女人能拿这些事情出来炒作吗?在下天生愚钝,总整不明白,性事本是私密的事,咋还有“本能”地录下证据,留于天下知?女人不能拿这些事情出来炒作,那你把“性虐待细节”公布于众又是干什么?
在下以为,虽然影视圈有利用“权利”,行强欺弱之事,但那些“弱”者,利用世人同情的心情,以建“‘性’息高速公路”来捞取利益,这样的人,不仅要让她竹篮打水,还要她成为世人唾骂的对象。这样,她们在得不到好处的时候,就不会哭着喊着建“‘性’息高速公路”了。同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净化当今“不干净”的娱乐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