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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的失策与对策


[ 锐泓 全球品牌网    更新时间:2006/9/6  ]    ★★★
    一、富士康:失败的媒体应对
    
    这几天有关富士康的负面报道充斥着媒体,起因是《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富士康在广东的工厂存在工作条件恶劣、工人工作超时、工资低廉等现象,富士康很恼火,以名誉侵权为由,将《第一财经日报》的两名记者告上法庭,并索赔3000万元。
 
    后来富士康将将诉讼标由3000万变更为1元,两位记者已被冻结的私人财产也随之解冻。但诉讼并没有取消。
    
    根据《新京报》周五的报道,《第一财经日报》宣布正式成立律师声援团,来处理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法律事宜,并全力支持两记者将官司进行到底。
 
    富士康现在很被动,各种负面的报道充斥着媒体。笔者认为富士康做得很失败,有以下理由: 
 
    1、媒体是公众利益的代言人,公众的知情权赋予了媒体的报道权,每个媒体都有一群忠诚的阅读群和追随者。你将媒体做为对立面,就是把公众的知情权不当一回事。所以富士康受不到公众的支持也理所当然了。 
 
    2、3000万,一个惊人的诉讼赔偿,对象不是《第一财经日报》,而是两名记者。索赔3000万,并冻结记者的财产,几乎把人逼到了死角。用巨额索赔去威慑新闻记者,对于无冕之王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他们只会不遗余力继续扒粪运动,去揭露更多的真相。
 
    3、将媒体告上法庭,使全国的媒体站在一起,申讨富士康,这是致命的。很多媒体还将富士康以前发生的所有危机事件全面暴光,让没有关注此次事件的公众开始关注富士康,进一步加大了负面信息的传播。
 
    二、富士康应该怎么做
 
    其实在转型期的中国,这类报道很多。富士康理应采取平和的心态去跟新闻媒体沟通,尽量减少新闻媒体的报道,而不应该把新闻媒体做为对立面。
     
    第二、报道必然使公众对富士康留下负面印象,所以第一要务是减少公众对报道的继续关注。
 
    三、富士康接下去怎么办
 
    在讨论“富士康接下去怎么办”之前,我们先看一个案例。
 
    19世纪30年代,当时以经营炸药起家的杜邦公司,原先对外采取封锁信息的态度,对于公司发生的爆炸事件,一律不让记者报道,但大道不传小道传,社会公众中对杜邦的谣言愈来愈多,甚至在社会上形成了很可怕的印象:杜邦-杀人。杜邦公司很苦恼。后来杜邦听取了报界人士的建议,实行门户开放,公司发生什么事就通过媒体告诉公众,并经常对社会舆论进行引导;而且加大了公司的宣传,特别是那句广告语:化学工业使生活更美好,很好的传达了杜邦公司的形象,社会上关于杜邦公司的谣言也少了,为杜邦的生存和发展赢得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杜邦公司的形象很差,后来采取了补救措施让公众认同了其公司文化及品牌内涵,树立了其美好形象。具体到富士康,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1、新闻媒体具有新闻报道的权利,富士康在日常运营中,要积极主动地与新闻媒体沟通,建立良好的媒体关系。最关键的是在出现负面报道后,要放平心态,从自身找问题。常言说得好,无风不起浪。与新闻媒体打交道的最佳政策是开诚布公。
 
    2、此次报道突显了富士康社会责任的缺失。这就需要富士康借助各种公益活动,比如:救灾、环保、慈善事业、支持教育事业等等,来与公众沟通,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向公众展示富士康是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公民。
 
    欢迎与globrand(全球品牌网)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叶东,现服务于北京道康市场咨询有限公司,曾服务过:三全食品、新天酒业、浙江芬莉袜业等等,长期关注快速消费品行业,对媒体投放及危机应对具有较丰富的经验。联系电话:1362115401 010-88579105-8058 E-mail:yefanonline@vip.163.com yedong@topconsult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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