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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尔”只有一个,在中国消费者看来,却那么的不同,判若两张脸孔。无论戴尔最终是否愿意忍痛“出血”,其在中国的损失都已酿成,损失最大的是其在华市场的公众形象与声誉。戴尔中国高管的频繁跳槽与更替,似乎正在说明这个问题。
翻开戴尔的历史账单,不难发现,报价出错已经是戴尔“屡错屡犯”的问题,在中国也不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错误,然而对于该错误的处理一直以来却都存在着两个标准。
早在2001年,戴尔就由于技术原因分别使新加坡、中国
香港和马来西亚网站对某型号笔记本电脑的报价从1338
美元说成了123美元。在这次事件中,戴尔最终以123美元的价格向订货人提供该型号的笔记本电脑。2005年8月,戴尔澳大利亚网站将原本600澳元的硬盘报价为8.8澳元,订货人也最终以8.8澳元购买了这款产品。一切看起来是这么的美好,戴尔也是“至情至义”,然而,为什么国外能赔,中国不能赔呢?
在中国,这也不是第一次出错,2003年,戴尔公司直销系统内部出现价格误差事件,导致上海智启
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与其签订的150多个订单被迫召回,戴尔单方面要求取消合同,并且强行退款。智启公司出于各种原因,最后双方以未公开的方式“和解”。
然而这一次,再次声称将强硬“退款”的戴尔,真的要被送上法庭了,因为它“得罪”的不是某一个人、某一家公司,而是千台订单的数百客户。尤其是戴尔中国还称:“用户不是消费者。”这种歧视中国消费者之嫌被越来越受到关注。试问最近的召回事件,如果不是
全球出问题,仅仅是在中国出现,按照戴尔一贯的作风,它还会召回吗?
双重标准并不仅仅存在于戴尔一家企业,“报价门事件”发生后,戴尔是否可能成为中国市场上的第二个“东芝”也成为焦点,对待消费者的蛮横态度以及傲慢行为,将也可能使戴尔从中国PC
主力市场消失。
六年前,“东芝笔记本事件”中,中美两个标准问题的争论仍然历历在目,东芝中国公司的处理解释也让人哭笑不得:“这是由于中国和
美国的法律不一样,按照美国法律,如果存在对消费者造成某种后果的可能性,制造厂商就可能要承担责任,而中国的法律,对这种情况没有明确的条文。”
这其中,确实折射出了中国的立法不完善之处,给了跨国公司可乘之机。但作为全球性的跨国公司,“钻空子”的行为却仍然让人觉得不齿。
戴尔在这次事件中的侥幸心理也有点过了头,因为六年过去了,中国的法律体系在经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国消费者也变得更加理性与成熟。
戴尔的所谓“8月18日限期”至今还没有进展,如果戴尔真的并不询问客户是否接受,不经允许就贸然汇款,这本身就是一种傲慢的行为。在
销售过程中,如果要撤销任何订单必须依照一定的程序处理,最起码要和对方协商并达成共识才可以生效,还要有双方的签字和盖章等。否则,就是单方毁约。
另外,一直以来,戴尔在中国的服务政策就带有明显的偏向性,对团购的大客户和散购的
中小企业及个人客户都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服务态度,这已经遭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投诉和不满。戴尔将它的中国市场客户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大企业、政府和
行业客户(L
CA +G+E),约占戴尔整体业务销售的90%;另一部分则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消费者(HSMB),仅占10%的比例,而这一部分往往却都是真正意义的普通消费者。
在中国的过去几年,戴尔在中国逐渐放弃了一些优良传统,家用计算机的平均售价在上升,各产品的质量与服务却在一路下滑。近年来,中国消费者的投诉在不断增加,即使是服务尚可的大客户,也常为产品质量问题而投诉。这使它正在中国遭遇信任危机,甚至有网友集体提出将拒买戴尔产品。中国市场接下来怎么走,戴尔需要斟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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