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商务指南 >> 经贸动态

福建多项优惠政策助闽台产业对接


[  中国台湾网    更新时间:2006/8/17  ]    ★★★

  福建省日前出台文件说,该省今后5年将在信息、机械、石化、轻纺等10个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强闽台产业对接。

  福建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关于实施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的若干意见》,凡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允许类利用台资的产业对接项目,将享受一系列涉台优惠政策及措施,其中包括对来闽投资的台资企业在所得税减免等方面予以支持。

  《意见》指出,凡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台资生产性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继续实行2年免缴、3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延长3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出口型企业减免税期满后,企业当年出口额占企业总销售额70%以上的,继续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福建还将实行鼓励类项目进出口减免税政策,台资企业采用大陆原料生产加工出口的产品,根据货物目录相关规定继续给予出口退(免)税。

  《意见》规定,允许台商以其在大陆投资企业的人民币利润作为已有企业增资或投资新企业的出资。台商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利润用于追加企业注册资本或投资兴办其他台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的40%。

  鼓励台湾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闽设立研发机构,并可享受政府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优惠政策。

  福建省还将进一步拓宽台湾金融资本入闽的渠道。未来5年,福建省将争取台湾金融企业在福建省设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支持台湾金融企业和大企业财团参股福建省金融企业,直接或间接设立合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鼓励以台资为主在闽设立服务中小台资企业的担保机构。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台商西进为台经济带来四大利益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世行预言中国投资继续热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