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行业研究 >> 房地产

如何办理租房手续


[  百度    更新时间:2006/8/5  ]    ★★★

  依照有关规定,海内外人士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租赁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内,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事程序:

  1、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具体收费标准:住宅按套收取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非住宅按租金总额的1%收取租赁手续费,手续费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中国人住房品位越提越高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勾地制度的制约因素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