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智伟业策划专家
品牌策划管理专家
闽南企业管理网
闽南企业管理网
 品牌总网 >> 热点报道 >> 财经

发改委:涨电价不为解决电企职工收入


[  百度    更新时间:2006/7/25  ]    ★★★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早在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5分钱。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昨日向媒体做了解释:其中每度加价6.2厘,用于建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扶持农村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每度电开征1厘钱的可再生能源附加。电价提高主要是为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征收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和可再生能源附加、电厂脱硫改造以及电网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

水库建设产生2000多万移民

在谈到征收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时,这位负责人透露,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兴建了3300多座大中型水库,多年的水库建设产生了2000多万水库移民,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但由于扶持政策不统一、扶持标准偏低等原因,目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依然普遍较差,有不少移民生活仍然较为困难。

该负责人强调,发改委一直重视垄断行业的成本约束问题,2004年调整电价时就明确提出,禁止电力企业将提价收入用于提高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性支出。去年及今年两次电价调整方案中,均要求电力企业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

“这次电价调整,不是解决电力企业职工收入问题,而是疏导电厂燃料成本上升、电网建设资本金不足等矛盾。”

国家开征可再生电能附加

另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每度电开征1厘钱的可再生能源附加。可再生能源附加已包含在6月30日出台的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的调整方案中。

这位负责人就6月30日出台的电价调整方案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一般情况下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要高于常规能源。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部分,在全国范围内分摊。

“保证不影响低收入家庭生活”

发改委官员就电价调整答记者问

本报讯 (综合本报记者郭晓军新华社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7月24日就上月底出台的电价调整方案的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调电价只是深化资源

性产品价格改革举措之一发改委官员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这次电价调整只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电力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电价调整不仅会影响工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也会影响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开支。为此,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在调整居民生活电价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低收入家庭生活不因用电价格调整而受到影响。

发改委官员称,这次调价遵循四条原则:坚持煤电价格联动;按社会平均成本定价;保护环境和鼓励清洁能源发展;促进厂网协调发展。为满足电源项目建设对电网配套建设的需要,在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同时,适当提高电网输配电价,增强电网企业融资能力,保证电力能够“发得出、用得上”。

全国中小学用电每度降低2毛

这位负责人介绍,此次电价调整,将全国中小学用电价格一步调整到位全部执行居民生活电价。执行新的电价后,中小学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20元左右。

此外,这次电价调整后,全国将有19个省市实现城乡工商业各类用电同价,5个省部分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农村工商业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1

上一篇 上一篇文章: 上海大手笔组建光明“食品航母”
下一篇 下一篇文章: 商务部否认出口退税将下调2%
发表评论】【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品牌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本网站(www.ppzw.com)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程序、以及网页版式设计等均在网上搜集。 访问者可将本网站提供的内容或服务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除此以外,将本网站任何内容或服务用于其他用途时,须征得本网站及相关权利人的书面许可,并支付报酬。 本网站内容原作者如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予以删除。
※ 联系方式:品牌总网管理客户服务部 电话:0595-22501825
 图片资讯
1 2 3
财智品牌营销全攻略 品牌系统化与营销落地化
 社会动态
 视频推荐
 商机在线
 分类信息
 图片新闻频道
 招商加盟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QQ:383485670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