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外交易市场的定义和特征
1、场外交易市场的定义
场外交易市场是在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场所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
2、场外交易市场的特征
(1)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分散的无形市场。
(2)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方式采取做市商制。
(3)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拥有众多证券种类和证券经营机构的市场,以未能在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为主。
(4)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以议价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5)场外交易市场的管理比证券交易所宽松。
二、场外交易市场的参加者和交易对象
场外交易市场的参加者主要是证券商和法人、个人投资者。
场外交易市场交易的证券很多,交易量很大,主要有以下几种:
1、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等各类债券,由于债券种类多、发行量大、替代性大、投机性小、有的期限很短,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全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新发行的各类证券主要在场外市场承销、代销;
3、符合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而没有上市的证券,主要有金融机构或大公司的零股股票和债券、上市交易后因故停牌的股票;
4、不符合证交所上市标准的证券,主要有规模较小的小公司股票、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公司的股票(通常先在场外交易后再进入证券交易所);因业绩不佳而不符合上市标准的风险大、流动性差的股票等;
5、开放型投资基金的股份或受益凭证。
目前我国场外交易市场主要的交易对象是债券和投资基金券。
三、场外交易市场的功能
1、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发行的主要场所。
2、场外交易市场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以及按照有关法规公开发行而又不能或一时不能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提供了流通转让的场所,为这些证券提供了流动性的必要条件,为投资者提供了兑现及投资的机会。
3、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交易所的必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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