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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避税理财再受关注


[  中国百姓创业网    更新时间:2006/7/20  ]    ★★★

  基于个税征收中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程序,8月23日至28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

  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调整,使每个人实际发到手的工资将会有一定的变化。理财专家建议,对于低收入者,虽然能节省的金额可能不太大,但可以借这次收入增加的机会,积极进行定期定额买基金等新的理财尝试,使家庭的综合理财收益有所提高。而对于高收入者,则可以通过某些途径合理避税。

  投资国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投资国债和特种金融债所得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库券素有“金边债券”之称,是各种理财渠道中最安全、稳妥的投资种类。今年发行的几期凭证式国债虽然票面利率接近同期银行储蓄,但综合考虑不纳税优势,国债还是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投资基金

  投资开放式基金不但会取得较高收益,还能达到合理避税的效果。由于基金获得的股息、红利及企业债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目前,居民可以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主要有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以货币基金为例,目前货币基金的7日年化收益虽然降到了2%左右,但考虑不纳税因素,仍然比一年期的税后储蓄收益高0.2个百分点。

  人民币理财

  目前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数量不多,收益率略低于货币市场基金。由于国家还没有出台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这类理财产品暂时也可以避税。

  信托产品

  信托产品年收益率一般能达到4%以上,其风险远高于储蓄、国债,但是低于股票及股票型基金。国家对信托收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这一块也暂无规定。

  保险理财

  参加保险所获得的各类赔偿是免税的。同时,为配合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对封闭式运作的个人储蓄型教育保险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金、个人储蓄型失业保险金、个人储蓄型医疗保险金等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另外,近年来各家保险公司不断推出的分红类保险目前也暂不纳税。

  教育储蓄

  教育储蓄是国家为了鼓励城乡居民积累教育资金,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而推出的一项储蓄种类。教育储蓄最大的特点之一是国家规定免征利息税,单此一项,教育储蓄的实得利息收益就比其他同档次储种高20%以上。

  哪些收入需要纳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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