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6日,金宇车城公布其股改说明书,宣布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而就在不到十天的时间里,公司在7月5日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与流通股股东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
后决定保持原方案不变,这说明双方已经就公司股改事宜初步达成
了统一意见,这为公司顺利完成股改、改善治理结构、尽快步入良性发展阶段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首先,就对价支付水平来看,公司拟以现有流通股本48,75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18,538,093元及盈余公积7,831,800元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
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5.41股的转赠股份,该方案实际相当于流通股股东
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23股对价股份。该对价
水平与其同为第三十八批股改公司中其余八家公司公布的对价水平基本相当。数据显示,与其同时公布对价方案的其余八家公司的对价分别为:重庆啤酒折合10送2、美罗药业折合10送2.49、ST罗顿10送2.8、亚泰集团折合10送2.27、东方集团折合10送0.5265、大西洋10送3、健特生物折合10送1.621、紫光古汉10送3。八家公司的平均对价水平为10送2.21股。由上述数据可见,公司对价水平已经基本符合当前市场的平均水平,这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公司股改达成统一意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其次,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承诺事项中作出了如下特别承诺: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已充分知悉金宇车城报送的股改方案,完全明了该方案对公司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同意金宇车城董事会在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对该方案进行适当调整。2、如果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违反相关规定的禁售和限售条件而出售所持有的金宇车城股票,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卖出资金划入金宇车城账户归金宇车城所有。3、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上述特别承诺中第2、第3条较之前股改方案中较为常见,并无特殊之处,但第1条具有一定的创新概念在里面。我们认为,该承诺充份表明方案制定的主动方愿意因合理的不同意见做出改动,这为双方其后的沟通创造了一个较为和谐的氛围,有望改变前期一些股改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各自利益而针锋相对的局面。而公司最近关于维持原股改方案不变公告直接说明双方在良好的沟通氛围下就公司股改已经初步达成一致意见。这将有助于其后投票期的顺利进行、股改的顺利完成,从而使公司尽快步入良性发展的阶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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