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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中国对标准承诺了什么


[  中国商企网    更新时间:2006/7/14  ]    ★★★

  WTO有29个独立的协定,其中与标准化有直接关系的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世界贸易组织为了减少和消除利用标准手段设立贸易壁垒的问题,经过多年的谈判,签署了TBT协议,所有WTO成员都必须承认和遵守这个协定。对此当长达15年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结束时,就意味着我们要按照WTO规则办事。加入WTO,中国对标准承诺了什么?

    国家质检总局一直参与TBT和SPS协议的谈判工作,在执行协定条款上,中国作出了具体承诺:加入WTO后,不仅要确保我国的技术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要符合TBT协定的要求,而且要对其他成员的技术法规、标准提出我们的意见,充分享受我国在WTO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TBT协定规定了WTO成员必须保证其制定的技术法规(强制性标准)、标准不给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协定附件3是“制定、采用和实施标准的良好行为规范”。要求WTO成员应确保其中央政府标准化机构接受和遵守良好行为规范,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地方政府、非政府和区域性标准化组织遵守此规范。

  事实正是如此,加入WTO 3年来,中国为了适应加入WTO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将对TBT协定的承诺变为现实:一个国家只能有一套标准体系,尤其是国家标准,为了避免政出多门、标准制定重复,使政府和企业无所适从,造成贸易纠纷,政府成立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坚持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改变过去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的方法,学会和善于用技术手段即标准手段管理经济;在标准制定和实施上坚持透明度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尤其是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技术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在制定过程中不仅征求国内有关方面的意见,还广泛征求WTO有关成员的意见;严格市场准入,标准一经发布,进口产品就必须符合标准的要求,而国内企业生产的产品也必须执行同样的标准;根据WTO/TBT协定中关于成员在制定标准时有国际标准的要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的规定,加快了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

  同时,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加快采标步伐上,许多地方政府制定了“十一五”期间采标计划,并将其纳入各地经济发展规划。采标计划的范围包括当地支柱产业、重点发展的产业和各类主导产品。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现代流通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纷纷成为各地政府部门工作的重头戏。如广东省制定了一批切合地方实际和符合WTO/TBT协定的高新技术地方标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该省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体系;北京市积极发展商品条码工作,加大条码管理力度,通过加强对其产品标准、定量包装、包装标识等监督,禁止无标准生产、标识不合格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山东省实施农业标准和名牌战略,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并把饲料生产的标准化抓到底,解决畜牧业安全生产问题。

  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企业已充分认识到加入WTO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制定了高水平的企业产品标准,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消费者也具有标准化意识,学会了用标准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国政府和企业卓有成效的举措,赢得了各成员的赞赏和支持。正如欧洲政策中心创建主席斯坦利·克罗思克所言:“中国是依法办事的,例如其遵守WTO的规则,以法律保护外国投资。中国的经济自由化正在推动政治改革和民主化。”

  斯坦利·克罗思克认为, 中国与欧盟目前关系是密切友好的,欧盟对支持中国推行良好法规规范饶有兴趣。“欧盟一直在许多领域推动中国的法制进程,而其中最重要的是知识产权保护。”他认为,在中国引进仲裁等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有助于让外国投资者确信有一个公平的司法机制。

  而欧盟企业和信息社会委员埃尔基·利卡宁在2004年6月来华进行他的第三次正式访问时,就将此次访问作为推动中国和欧盟在法规、工业政策和信息产业领域日益密切的双边政策和法规合作的契机。他说:“中欧关系在过去的一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我期待着通过这次访问,推进双方成功的对话体制,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

  2004年12月11日,在中国加入WTO3周年之际,美国贸易代表在向国会详述中国加入WTO3年中的履约情况时认为:“中国履行加入WTO承诺所作的努力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毫无疑问,这其中包含了对中国遵守、推行良好行为规范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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