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1日起,又有34部法律、法规正式施行,其中,国家级法律法规17部,地方级法规17部。它们将为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及百姓生活的安全便捷带来法律保障。
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电子单据、电子印章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去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电子签名法,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意味着网络交易使用的电子签名、电子单据、电子印章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非法进口“洋垃圾”将责令退运,并处最高100万元罚款。
与1995年出台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比,去年12月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最大的“亮点”莫过于设置了举证责任倒置。以往,在因固体废物污染引起的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者最头疼就是举证难。对此,新修订的固废防治法规定,在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进口全散件或半散件等组装汽车按整车征税。
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今年2月联合出台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明确了整车特征零部件将按整车征税,意在用征收整车关税来对付“零部件组装”为主的汽车生产企业,装上四个轮子就在中国跑”的合资企业不能再靠“组装”进口汽车零部件赚取巨额利润了。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总局今年2月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汽车经销的销售渠道,明确经销商要提供汽车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典当管理办法:提高准入门槛,降低典当费率。
商务部、公安部今年2月联合发布的《典当管理办法》,适当提高了典当行业准入门槛,同时降低典当费率,明确了吸收存款、发放信用贷款等扰乱金融秩序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非法集资、销赃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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