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 广州 深圳 厦门 青岛 天津 南京 宁波 绍兴 苏州 无锡 温州 武汉 重庆
新华社福州6月24日电从7月1日起,福建省属和设区市属医疗机构临床所需的药品(毒、麻、精、放药品和中药饮片除外)将全部实行网上采购,否则按药品采购违规处理。
据福建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福建省属和设区市属医疗机构已全面完成药品采购电子商务正式运行前的各项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将在药品采购电子商务正式运行一段时间后开展专项检查并通报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电子商务工作情况。网络版编辑:陈要逢
1
电子商务的左右脑功能与上下身结构对制造业的现实意义
品牌总网宣传片
品牌总网国际传媒(中国)股份发展有限公司
品牌总网系列片1
版权所有: 品牌总网 闽ICP备16034782号-1 本网站法律顾问:郑明汉 律师
Copyright © PPZW.COM 200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在线客服: 加盟商在线QQ:
Email:qy@PPzw.com
闽公网安备 35052102000246号
首页
品牌榜
视频
我的